一个馒头而已,哪怕这老兄不为他指出什么明路,他也不吝啬这点东西。
只等那边的刘东,三口两口啃完了一个大馒头,何煜就又给他递了一个过去。
刘东拨弄了一下挂在脸上脏乱到大了结的头发,这才继续说道——
“这工地附近有一家搬运公司在招人,出门左转,沿路走到地铁施工场地,再左转一次,一路走过去你就能看到了。”
“门面不大,你得仔细点去找了。”
一听这话,何煜登时有几分欣喜,如果真像他所说的一样,岂不是明天自己就能开始工作打拼了?
似乎自己距离那‘一千万’的目标,又进了一步,哪怕这一步只是那微不可查,无关痛痒的一小步,但终归是前进了的。
“谢谢大哥了,等我挣了钱,请您大吃一顿。”
这之后,两人一直聊到了后半夜才入睡。
二天一早,不等那日头爬上来,何煜就自然从睡梦中苏醒过来。
想着今天就能找到工作,何煜只是给自己留下了一天的口粮后,将那一大兜馒头都留给了刘东。
谁想,这么一番举动却是把还在熟睡的刘东惊醒了,身为流浪汉,他自然也时刻保持着警惕。
看着何煜的举动,他微微一笑,也不拒绝什么,只是再次将那家招人的搬运公司地址,重申了一遍。
何煜这才和他告别。
一直等到何煜走出了好远,这货才猛地从被褥上爬了起来,大吼一声——
“这工地这两天好像要复盘开工了,今晚别回来了,我这两天也要搬走!”
这么一句话,何煜根本没听清,只当是刘东给他加油打气呢,挥了挥手,他这便兴高采烈的走了。
按照刘东的介绍,何煜一路步行而去。
不过二十分钟左右,他就看到街边两个店铺之间的夹角小巷口,被人搭设了一个彩钢棚,刷了白漆的木板上用红油漆刷了两个大字——搬运。
这只容两人并肩同行的小巷子作为店面,的确袖珍的可怜。
何煜很难想象,这搬运公司的老板是哪里来的点子,竟然想出这么一个省钱的法子来。
……
另一边。
何煜前脚离开烂尾工地,后脚就突兀驶入了几辆豪华的奔驰车。
一看牌照的号码,五辆车竟然都是连号,极其彰显实力与身份。
车上下来的众人,皆是簇拥着一个中年男子……
“李先生,这就是咱们收购下来的地盘了,原主人七八年前车祸身亡,家里的女人又不会经营,被银行断贷,从而中止停工,去年的时候,那家人挥霍无度,欠下了无数外债,只能把这块地转卖给咱们了。”
“现在那家人的肠子都快悔青了,他们哪里知道,地铁最终会修到这里来?”
“要是咱们的购物中心落成,那可是现金奶牛啊。”
这时,另一人又说道:“再是现金奶牛,也是李先生的现金奶牛,咱们就跟着尝两口鲜就行了哈哈哈……”
言语间,那位李先生始终未曾言语,只是审视周遭一切,好半晌后才说道:“嗯,这栋楼的基座修得还不错,走,上楼看看。”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就进了楼内,十几人皮鞋踢踏的声音,在空旷的大楼内泛起回音。
至此一刻。
二楼睡觉的刘东直接被惊醒了,一听那楼下的说笑声越来越近,他连是跳了起来,想要跑路。
可楼梯只有那一条,他想跑路,难不成还能从二楼直接跳下去?
左顾右盼间一阵慌忙,楼下的一行人已经来到了二楼之上,而这时刘东还穿着脏兮兮的红裤衩,只是呆愣在了当场。
同时。
那些人也看到了刘东的存在,有人一皱眉:“哪来的乞丐流浪汉,玛德,真晦气,给我轰出去!“
一声令下,几个保镖模样的人,立即冲了上去,气势汹汹的将刘东架起来就走。
刘东急的都快哭了,却还不敢反驳……
他的家当可都在这儿呢,东西要是没了,他就算在找到地方,也没东西安身啊。
难不成要睡硬地板?
可就在刘东即将被带到楼梯口时,被众人簇拥的李先生却忽然一摆手——
“等等!”
虽然不知道李先生在对谁说,但那群保镖还是停住了脚步。
这一边的一群簇拥,亦是神色错愕。
只见李先生走上前去,一步步来到那脏乱的流浪汉被褥旁边,竟然捡起了一个纸壳子。
他审视揣摩了好半晌,这才猛地一回头,目光饶有兴趣的看着流浪汉道:“这东西……是谁写的?”
刘东对此反转的一幕同样感到意外,没想到……昨天他才称赞过的书法,竟然也吸引了这位大人物的注意?
他虽然看不出书法里的道道来,但明显还是觉得字写得很不错。所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外加上现在的场面,他当然明白,这字写得很有价值,至少在眼前这个中年人眼里是这样。
他脑袋微微一转,就立即说道:“我写的。”
说着,他的贼眼一个劲的瞄着自己的家当,一边挣脱保镖的束缚,一边快步向着那边走去。
一卷铺盖,这才继续道:“那字我不要了,你要喜欢就送你了,我现在就走,不用劳烦这几位大哥。”
可还不等他踏出一步,李先生一个眼神,就让几名保镖挡在了他的面前。
刘东陡然脸色一僵,哭笑不得的扭过身子:“那个……老板,您这是干嘛啊?我就是个流浪汉,您就放过我吧,我发誓再也不进你得工地了。”
李先生踏出一步,又一次伸出了手上写有‘搬运工’三个字的纸壳子:“这真是你写的?”
他眼光显露几分凛冽,凝视着刘东的目光,仿佛要将他的灵魂都要看穿。
刘东哪里见过这样大人物的眼神,吓得直是忍不住发抖,但脑子里一个转不过弯来,竟然还在嘴硬:“是我写得,这地方就我一个人,不是我还能是谁?”
这时,李先生陡然就笑了:“周围明显有一个和你不一样的鞋印,你既然非要说你写的……”
他微微一顿,只是从西服胸前口袋里摸出一根镶金的钢笔,扔在了刘东的脚前面——
“这支笔售价五万八,你转手卖到典当行最少也能拿到一万块钱!”
“只要你能当场给我再写一遍这三个字,这支笔就是你的了。”
至此一刻。
刘东看着那只顶级奢侈品钢笔,猛地大咽口水,口干舌燥。
他自然是识货的人,当年上学时,学校的教授仿佛就有一根和这支同样品牌的钢笔,但绝对没有这一支的奢华,据说价格也高达两万。
可是……
转念一哆嗦,他就欲哭无泪了,票子摆在眼前,他根本拿不到手啊。
要说写字他肯定会,但他写不出来和这一模一样的字啊。
“这个……”刘东一时语塞,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辩解了。
谁知,那李先生早已看透了一切,只是让身边的人去捡起钢笔,又从皮包中摸出了一沓现金,抽出十张——
“这是一千块钱,我给你三天时间,把写这个字的人,给我找到,只要我见到人,还有九千的报酬给你。”
凌乱一撒,刘东赶忙上去将钞票捡了起来,心虚得一抬头:“这钱,真得给我?”
李先生笑而不语,微微点头。
随即,刘东一转屁股,这就一溜烟的跑了,连自己的那些铺盖都直接扔下不要了。
另一边,众人一阵摸不着头脑,问道:“李先生,你就放任他离开了?不怕他拿钱跑路?”
李先生高深莫测的一笑:“他有手有脚,四肢健全却能活成这样,一千块钱可不够他逍遥的,三天内…他会把人带到我的面前的。”
这话落下,众人又忍不住望向那纸壳子上的三个字。
他们虽然看不出门道,但只见李先生的报价,就是一阵愕然……
三个字,一万块。
这tm是一字千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