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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老板娘大驾光临

只要沈岳能管住陆天秀,荆红命也不是非得诛杀她。

毕竟在过去这些天内,大家并肩战斗过,接下了深厚的战友感情。

总算保住这个傻瓜孩子后,沈岳才在暗中长长松了口气,笑道:“第三件事,就是我感觉吧,陆天秀要求两千万额外军资,也是很有道理的。”

“啊?”

“什么?”

“沃草,姓沈的,你这是在放什么屁呢?”

沈岳的话音未落,秦伊水等人就在愕然过后,勃然大怒。

刚才剑拔弩张,差点诛杀陆天秀是为什么呀?

还不是她太贪婪,非得索要两千万的额外军资?

在座的诸位都很清楚,陆天秀这个要求,也有着一定的道理,毕竟金钱这玩意对安抚军心,还是很有效果的。

明知道有效果,荆红命也绝不松口,无非是怕这个口子一开,她会得寸进尺。

为此,荆红命不惜大动杀心。

幸亏沈岳及时出现,才把她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相信陆司令绝不敢再狮子大张口了。

但谁都没想到,沈岳站在陆天秀那边,帮她向华夏勒索好处。

沃草,这不是胳膊肘往外扭吗?

真以为荆红局长答应给你们主持婚礼,你们就是一家人了,要联手坑国家了?

这次,不但秦伊水破口大骂,慕容落也是大吃一惊后,拳头攥紧。

陆天秀则霍然抬头,眼神亮晶晶的看着他。

如果能把沈岳彻底拉到同一战线,陆天秀甘心付出所有的所有

可最该吃惊,生气的荆红命,却始终神色自若,好像沈岳在说今天天气真好啊的废话。

但知道他的人都知道,荆红局长越是这样,就代表着他越愤怒。

黎小草看出了不好,连忙偷偷拽了下他的衣襟:“老公,您别这样。”

沈岳冲她笑了下,抬手按在陆天秀后脑勺,让她低头后皱眉骂道:“靠,一个个大惊小怪的样子。看我十叔,多么的云淡风轻?这才是高人风范。”

他十叔立马说:“沈岳,你仔细给我说说,我的风范有多高?”

“珠穆朗玛峰般不可及。”

随口拍了句马屁,沈岳对站在门口心中惶惶的黎雄说:“老熊,带两个兄弟,把车后座的东西给我扛进来。”

沈岳下楼时,就看到他开过的那辆白色小两厢,依旧停在原地,不曾被人动过。

也没谁有心思去动。

大家听他这样说后,都下意识看向了外面,猜测车里究竟是什么东西,能让这厮敢和荆红命对着干。

黎雄不敢有丝毫怠慢,马上就招呼了两个亲卫,从车里抬出一大包东西,稀里哗啦的响着,放在了案几前的地板上。

慕容落皱眉:“你弄了一堆废铁吗?”

稀里哗啦的金属碰撞声,聋子都能听得出。

“老熊,打开。”

对慕容落的说法,沈岳相当不满:“等你和某痞子少爷大婚时,能有人送你一半这样的废铁,你肯定会感动的涕泪纵横。”

“放”

慕容落小脸一红,刚要骂人,呆住。

包括荆红命在内的所有人,都呆住了。

沈岳却得意洋洋,从桌子上拿过烟盒,叼上了一颗香烟。

刚吸了一口,他就轻咳了起来。

惊醒了发呆的诸位。

“这应该是十足真金吧?老熊,验下。还有那些钞票。”

幸福的叹了口气,沈岳说:“唉,当初我背着这些东西躲过那些军警,逃出美森谷地时,可差点把我累死。真货还好,如果是赌金和假钞,我非得杀到阴间去找老武算账。”

“是、是真的。都是,都是真的。”

做梦都不敢梦到这么多财富的黎雄,仔细检查过后,再说话都不利索了。

荆红命嘴角,慢慢浮上了一抹笑意。

很好。

沈岳没有让他失望。

“这些,就算没有两千万,估计也差不了太多。”

沈岳想了想,又说:“按照军规,我在执行任务时缴获的战利品,是要上缴国家”

荆红命打断了他的话:“你已经不再是军人了。还有,也没谁让你去执行任务。”

两句话,荆红命就把这些东西定性为沈岳的“私人财富”了。

既然是沈岳的私人财富,那么人家爱怎么花,就怎么花,谁能管得着?

随着这些铜臭之物的出现,荆红命和陆天秀之间的矛盾,也算完美化解了。

“我有些累,先去休息了。沈岳,你们自己商量个好日子,我来给你们主持婚礼。唉,完事后,我也该回去了。这次,出来的太久,有些想家了。”

荆红命说着站起来,叹了口气,到背着双手,施施然的走了。

他一走,叶临风等人也跟着走。

慕容落倒是想留下,可还是轻轻跺脚,头也不回的快步了出去。

眨眼间,客厅内就只剩下沈岳,黎小草和陆天秀三个人。

别墅院子里,也空荡荡的连个人毛都没有。

那对散着铜臭气息的东西,静静的堆放在那儿,污染着空气

沈岳慢慢的吸烟,靠在沙发上,盯着墙上的电视,也不说话。

黎小草倒是想说点什么,可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说出一个字来。

陆天秀始终用力闭着嘴,好像石雕那样,长时间保持着这个姿势。

又过了足足十分钟,黎小草终于受不了这种莫名的压抑,强笑着说:“我、我去给您冲杯红糖水。加枣吧?那个有补血功能。”

她的话音未落,陆天秀蹭地站了起来。

黎小草以为她是要做什么,脸色一变,刚要说什么,却看到她重重跪倒在了沈岳面前,亲吻他的脚尖。

按照南越的某些风俗,当一个女人,跪地亲吻男人的脚尖时,就代表他是她的主人,这辈子绝不能违逆他的任何命令,不然就那个啥。

这正是黎小草最希望看到的,心中一喜时,沈岳说话了:“陆天秀,你给我记住。我只会帮你这一次。如果你还不收敛野心,到时候不用别人,我就会让你后悔。”

陆天秀没说话,只是静静的跪伏在那儿,一动不动。

沈岳也是点到即止,抬头看向了窗外,闭上眼,惬意的叹了口气:“唉,这天气,真好啊。”

青山的天气,也不错。

尤其斜阳西下时,红彤彤的火烧云,给这个世界平添了更多魅力。

风好像大了些,吹散了那些云彩,渐渐被黑暗淹没。

路灯及时亮起,长龙般蜿蜒伸向天尽头,和几颗眼睛般的星星,完美衔接到了一起。

一辆白色的轿车,徐徐停在了卿本佳人的停车场内。

刚看到这辆车时,正在门口审视来往美女颜值的山猫,并没有太在意。

卿本佳人是青山最好的酒吧,消费自然也是最高的,像这种百十万的宝马,在这很平常。

不过,当山猫哥看到这辆车的车牌后,却像被人在皮股上踢了一脚那样,蹭地跳下了台阶,满脸都是谄媚的笑,快步走向了车子。

百十万的宝马,还远远没被山猫哥看在眼里,可那幅车牌,却要求他必须以最最真诚的笑容以对。

许久都没来的老板娘,大驾光临,山猫哥胆子再大,也不敢视而不见啊。

山猫哥还没跑到车前,车门就打开,有人从上面迈步走了下来。

不是老板娘,是个年轻的男人。

很帅,很有型更有气质的翩翩君子。

山猫哥一楞,连忙由看向了车牌,来确定有没有看错。

他没看错,这辆车就是老板娘的。

可怎么有个帅哥,从老板娘的车上下来了?

别跟山猫哥说什么,帅哥是老板娘的御用车夫。

山猫哥在风月场内打滚那么多年了,辨别车夫和豪门大少的眼力,还是很准的。

就在山猫哥发呆时,帅哥已经快步绕过车头,走到副驾驶门前,开门。

同样是开门,可山猫哥就算苦练一辈子,也做不成帅哥当前的风度。

好像不是开门,而是在表演什么肢体艺术,赏心悦目。

一只乳白细高跟,款款落地后,身穿米色套裙的展小白,风姿绰约的自车上走了下来。

帅哥好像绅士般的伸手,去挽她的胳膊。

展小白却下意识后退一步,躲开了他的手。

对她这个本能的反应动作,慕容长安轻笑了下,毫不在意。

他很清楚,别看展小白答应了他的追求,双方已经交往半个多月了,但她却始终没有接受他。

她那颗心儿,已经被某个男人,带到很远的地方了。

尤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展小白和那个家伙,已经是血脉相连。

在他急需熊猫血救命时,展小白可能恨不得把所有鲜血,都献给他。

但这却不代表着,那家伙被救过来后,她会接受他。

沈岳在那边,已经娶妻了。

还是一口气娶了两个。

尽管他是为了国家利益,不过对女孩子来说,纯洁的爱情,能压过全世界所有的利益。

她为了救他,甚至甘心牺牲自己是一回事,得知他娶了两个女人后,不再接受他,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慕容长安没觉得,把沈岳为国“捐躯”的事告诉展小白,再趁机追求她,是一种卑鄙行为。

就算他不说,展小白以后也会知道,还会彻底离开他的。

既然这样,慕容长安为什么不提前告诉她呢?

他在对展小白一见钟情后,已经错过了一次机会,导致她差点被叶临空伤害。

慕容长安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更不会放过这个他不动,别人就有可能抢走的机会。

至于展小白还不会接受他,慕容长安更理解,不但没有因此心中不舒服,还更加欣赏她。

这种女孩子的爱情,才是最让人值得珍惜的。

因为她一旦爱上某个男人,就会死心塌地。

“小白,我们进去吧。”

等展小白呆呆望着卿本佳人的霓虹灯,过了足足五分钟后,慕容长安才轻声说。

展小白微微点头,踩着细高跟咔咔的缓步走上了台阶。

发现她是和陌生帅哥一起来的后,山猫哥及时退回了酒吧门口,抬手招过几个保安,低声吩咐了几句什么。

展小白刚走上台阶,就看到七八个内保,齐刷刷的弯腰,高声喊道:“欢迎老板娘大驾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