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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二章 金妮的感动

在霍格莫德村,耀眼的阳光和道边厚厚的积雪并不会让人感觉到奇怪。这里一年四季都是如此,充其量也就是“非常冷”、“很冷”和“稍微有那么点儿冷”的区别。而当你习惯了这股冷飕飕的凉风之后,其实今天这里还算是比较暖和的。

这座全部由巫师构成的村庄地方不大,村里的道路也就一条主干道和四条相对窄一些的岔路支道罢了。巫师们清理路面积雪的效率自然是要比麻瓜高得多的,所以即便是这里隔三差五地就会下一场雪,可每一条供人行走的道路都是干干净净的。

眼下在上午那初升的太阳照耀之下,还微微带着些湿意的路面反射着明晃晃的金光,走在上面甚至会让人觉得脚下尽是由一块块金砖铺成的那般夺目。

这会儿,村里的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正在逐渐地增多,不用说,孩子们又要开始他们的商品大扫荡了。

这一刻,就在那条通向霍格沃兹的马道路口,一对互相之间隔着几英尺的男女生正缓缓地朝着这边走来。可不知为什么,他们走路的姿势却看起来似乎有些僵硬。

当他们离得够进了就可以发现,原来那便是经过了好一番波折才堪堪走在一起的哈利·波特、以及金妮·韦斯莱。

说实在的,哈利早已经发现他们这一路沿着马道从霍格沃兹城堡走来,就几乎没说上几句话。他自己是觉得不太适应的,因自从两人捅破了他们中间的那层纸以后,他就感觉有什么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代替了那层纸,使得自己和金妮又多了几分单独相处时的尴尬。

是的,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说什么才会比较合适。且先不提讨女孩子欢心吧!至少他得说点什么,不能让两人之间总是这么僵持着不是?

“赶快想想,你得说些话活络一下气氛!”哈利对自己暗暗地鼓了把劲。

可正当他想要下意识地同金妮讨论讨论今天的天气如何时,却不料金妮那边先他一步开口了。

“哈利,”这位红发的漂亮女孩儿抿了抿嘴,柔声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用想太多的。我们都认识了那么久了,你就像平时那样就行了……”

“呃,”哈利闻言,反而更想让自己更加努力一下了,“金妮,我想我不能再像以前那么对你了……那对你来说太不公平。嗯……对了金妮,你觉得我们先去蜂蜜公爵怎么样?趁着现在人还不算太多,我们可以先买些零食边吃边逛。”

“哈利——”

金妮被哈利的这番话说得有些激动。

想想也是啊!这些年来,就她这边在单方面地喜欢着哈利,而她又知道哈利似乎对自己并没有产生什么情愫。为了不让哈利为难,她一次都没有主动倾诉过自己对哈利的感情。

这几年对金妮来说,实在是太久太久了,久到自己当初对哈利的那份强烈感觉都几乎被时间给冲刷得逐渐褪去了色彩,变得平淡而模糊起来。

为了让自己不会将这份伴着岁月而慢慢淡去的情感彻底遗忘,她甚至还找了一个她都不怎么喜欢的男朋友,用另一份更加残缺不堪的恋人关系来时刻提醒自己不忘初心。

在这个世界上,有几份纯粹的初恋是能够完好保留到将来的?不说别人,至少金妮是真正做到了。

当听到哈利说出“对你不太公平”这句话时,金妮那深埋心底的某种情绪蓦然之间便决了堤,鼻头一酸之际,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这一天,她究竟等了多久了?

“……好,我们先去蜂蜜公爵。”金妮偷偷吸了吸鼻子,然后主动往哈利身侧跨近了一步。

“怎、怎么了……好像刚才那句话说得不错?可是然后呢?要趁热打铁,接下来应该再说些什么……”哈利直愣愣地迈着腿,金妮离得越近他就越觉得手脚有点不听使唤,连脑子都好像不够用了,“……不行,没办法想更多了,脑子里一片空白。”

且先不提哈利这边走得像一台麻瓜机器人,而且还是浑身上下每一个关节都生了锈的那种,金妮那边倒是一边走,一边就渐渐回想起了童年时期的某一件往事。

那是她还没入学霍格沃兹……不,她记得那会儿连罗恩都没收到入学通知书呢!

当时,她在一份爸爸的旧报纸上看到了一篇篇幅很长的文章,上面的一张魔法相片将她给吸引住了。那是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小婴儿,额头上有着一道奇特的闪电形伤疤,看起来格外地别致。

那个年纪的金妮还没有完全识字——至少看新闻是多少差了点儿,可她认不全文章里的单词,却能看得懂其中的数字呀!当她知道那个婴儿只比自己大一岁之后,她就真的开始感兴趣了。

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才会让一个这么小的婴儿登上头版头条的?

读来读去都是一知半解的金妮,攥着报纸颠颠地跑去找妈妈给她读报。而在那之后,她第一次知道了有一个男孩儿名叫“哈利·波特”,是整个英国魔法界的“救世主”!

事实上,有记载哈利那段过往的文章很多,并不只限于一份微微泛黄的《预言家日报》。在黑魔王被消灭之后,那段时期的杂志报刊、乃至于各种书籍都像是过狂欢节一般,哈利·波特打败黑魔王的事迹近乎于铺天盖地。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如今哈利才会被那么多人知晓,只要瞧一眼他额头上的伤疤就能把他给认出来。

而也同样是因为这个原因,待金妮在陆续翻阅过有关哈利的各种故事版本之后,就变得越来越崇拜那个就早自己一年出生的大哥哥了。

当整个世界都在宣传一个英雄时,那他就是英雄——至少金妮这个年纪的孩子基本上都是这么认为的,连入学前的马尔福都不曾是个例外。

所以,在哈利去到韦斯莱家作客时,金妮兴奋得简直都不知如何是好。那一天,激动和害羞双双占据了金妮的小脑瓜,并成功地将她的脑袋挤爆了!

金妮曾经认为,那或许将会是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一次,因为她在自己的脑海陷入一片混乱之时,下意识地就逃回房间去了。

有时候,一旦错过了第一次,那要是再想考虑第二次的难度就会急剧地上升。而当第二次、第三次都一遍遍地错失良机之后,哪怕她已经变得性格越来越成熟、待人处事越来越大方,再度开口的难度却仿佛永远停留在了那个最高点。

时至今日,就在不久以前,她几乎就以为自己对哈利的感情大概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所回报了。

只是没想到,幸福来得竟是如此地令人意想不到、如此地让人措手不及。

两人并着肩在街道上静静地走着,一个脑海中尽是空白,一个却装满了感慨与回忆。虽然他们胸中的思绪截然相反,可在行动上却出奇地默契,都没有出言打破这份带着些许温暖的安宁。

当然,有了目的地,便终究是会走到的。即便两个人都走得很慢很慢,可霍格莫德村一共也就那么点大,没几分钟蜂蜜公爵糖果店就已经到了。

“走吧!进去看看……”哈利率先停下了脚步,带着金妮走进了蜂蜜公爵的大门,“你想来点儿什么?我觉得这里的巧克力球很不错,草莓奶油冻的夹心很美味。”

正如哈利之前所说的,因为现在还早,来的都是那批性子比较急的小巫师。所以人虽然多,但却并没有到拥挤不堪的程度,哪怕是最受孩子们欢迎的蜂蜜公爵也一样。

“嗯……”金妮在店里四处环视着,显得有点犹豫。

韦斯莱家向来都不富裕,给的零花钱自然也特别少。金妮作为家里唯一一个女儿,倒是比她的哥哥们拥有更多的资金,可那其实也并不算多。

今天她其实是想顺便补充一下学习工具的——最近她的那支旧羽毛笔笔头有点儿问题,该换一支新的了。

“……对了,今天天气变暖和了不少,我想可以再尝尝椰子冰糕了。”

她这么说着,在招呼了哈利一声之后,便迈着轻快的脚步走向了冷冻商柜。蜂蜜公爵的椰子冰糕是漂亮的粉红色,表面还泛着一些微弱的光彩,看起来相当有趣。当然,更重要的是,它们很便宜!

“哦,那也不错。”哈利跟在金妮身边,随即便朝老板喊道,“麻烦给我们两块椰子冰糕,谢谢!”

“啊,我的我自己付就行了……”

金妮正想掏钱,却发现哈利已经递出了一枚亮闪闪的金加隆。那椰子冰糕连一个银西可都用不了,用金加隆是不是太过了?他没带零钱吗?

“不,不用,我付就行了。”哈利道,“你再去看看还要些什么……先生,再拿一罐巧克力球,草莓奶油冻的那种。”

“这怎么能行呢!我的还是让我自己付吧——”

当两人正在为这么一点儿小事纠结个不停的时候,就在他们来时的方向,一道身影正同他的小伙伴们一块儿朝着这边缓缓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