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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4章 破晓之歌(求收藏)

“老板,上酒!”

托尼斯夫用力拍着桌子,大叫道:“今晚要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

时间是晚上,艾伦正在巴比伦金翼大街一间名为“军刀”的酒吧里。这是个充满军队风格的名字,一来是因为酒吧所售多以烈酒闻名,二来则是一位退役的准将开设,很多时候都是联邦军人集会的场所。军刀酒吧装饰简单,但每个转角,每样摆饰都延续着干净利落的军队作风。

这里是男人和烈酒的天下,当艾伦让托尼斯夫带到这家酒吧时,他也相当意外。毕竟托尼斯夫的风格,似乎和酒吧格格不入。

“艾伦,我太高兴了。”少尉的声音打断了艾伦观察酒吧的兴致,托尼斯夫不知什么时候拿出一条手帕,正用嘴紧咬着哽咽道:“我已经接引了五届死亡舞台的选手,可只有你获得优胜。以后看谁还会说,托尼斯夫带出来的小子都是软蛋!”

一句话引来旁边其它军人的哄笑,托尼斯夫一把捉起刚送过来的烈酒,举杯叫道:“让我们喝一杯,敬艾伦!”

“敬艾伦!”

把一杯白兰地全灌了进去,托尼斯夫仍兴奋得不行。少尉甚至跳上了酒吧的舞台,搂上一个正跳着热舞的舞娘,拿过麦克风道:“今天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我已经忍不住想高歌一曲了。”

岂料托尼斯夫还没唱,底下已经有人拆台。

“求求你放过我们的耳朵吧,少尉。”

“没错,你的歌声让我们想起了老母亲鸡的叫声!”

顿时又是一片哄笑,艾伦也跟着笑了起来。一个女侍应走了过来,她很年轻,大概十六七岁左右。一头棕色的长发披散开来,眼神迷离,大胆敞露的衣领让一片雪白的胸肌暴露在空气里。有士兵向着她吹口哨,伸手在她屁股摸了把,并将小费塞在她的乳沟里。

女孩轻骂着,不动声色将小费收到自己的口袋中。走过艾伦旁边的时候,将一杯啤酒放到他前面,并用胸部在他手臂擦了擦道:“这杯我请。”

“嘿,那位小姐!”托尼斯夫拿着麦克风叫了起来:“别想着用一杯啤酒就把我们的艾伦少爷骗上你的床,我告诉你,他现在可是贝思柯德家族的红人!没错,今天早上霍恩老爷亲自邀请我们的小少爷加入贝思柯德,他的前途无量。至少将来能够混个准将当当,所以请把你的胸部挪挪,那个位置应该留给其它的贵家小姐!”

士兵们也跟着起哄,那女孩一张脸顿时通红,恨恨地骂了句“该死的人妖”,却无可奈何地走开。就像托尼斯夫说的,艾伦已经算是贝思柯德的人,且还是家族族长霍恩亲自邀请,将来在家族中的位置肯定不会太低。像这样的人,能够陪伴左右的,最差也是普通贵族人家的女儿,而绝不会是她一个普通的女侍应。

在巴比伦里,阶级远比想像中来得苛刻。如果你没足够的力量,而去索取一些本不该属于你的东西,死亡已经算是最轻的惩罚了。女孩可不想以后被哪个贵族千金知道自己曾对艾伦有过非分之想,然后某天莫名其妙地死在哪条偏僻的小巷里。

有时候,得罪贵家小姐远比那些到处留情的公子哥儿更加可怕。

小小的插曲后,托尼斯夫已经不管底下士兵的拆台,用嘶哑的嗓音开始唱了起来:“清晨的阳光唤醒了我,窗台的鸟儿已经在歌唱。原本以为只是一个重复的早晨,它们的到来却把一切改变……”

“那闪耀天际的流星,带来的不是天堂的福音,而是地狱的启示。大海掀起了巨浪,山峦在炮火中轰塌,城市变成了火海,我们再也听不到欢笑,只余魔鬼的呢喃……”开始有士兵渐渐呼应了起来,他们一边低声唱着,一边用手拍着桌子,形成共有的节拍。

“白昼为黑夜所代,世界只余暴雪和狂风。但有一个声音在呼喊,人类应该反抗!”托尼斯夫声音渐高:“于是我们收拾了行装,离开了熟悉的村庄。前方是无尽的黑暗,我们不知归途位于何方。却要迎着冰雪,向着风暴的方向,冲锋!冲锋!”

歌曲节奏渐快,几乎酒吧所有的士兵都加入了合唱:“不管敌人如何强大,我们也不会退却;即使命运之神已经将我们抛弃,也要冲向那末知的战场,把黑暗撕裂,让破晓的曙光照亮那天的彼方!”

“千兵所指,亿万荣光。我既战死,也要叫敌人心胆俱寒!我们是黎明之刃,我们是希望之盾。在那英灵的丰碑上,必将刻下我们的名字!”

接下来是几段重复的旋律,士兵却越唱越急。那飞快的旋律,那激昂的歌词,即使艾伦不是军人,也听得热血沸腾。他不知道,这是“破晓之歌”,是为了纪念那场史诗般的战争而编写的歌曲,在巴比伦中人人皆知,更为军人所钟爱。当士兵们吼出最后一个激昂的音符时,歌声戛然而止。

那突然的中断,留下巨大的空白,更带给人心灵深处深深的震撼!

“喝酒!”

也不知道是谁叫了句,接下来,所有人都觥筹交错。就连艾伦也心情激荡,当下不由多喝了几杯。他还没喝过这么多酒,几杯下肚立刻酒意上涌,世界在眼中变得迷离起来。

终于,少年不胜酒力,扶着酒杯睡倒在桌子上。

同样是酒吧,“暮色”则要比“军刀”华贵得多。位于金翼大街的南端,比邻繁华的哈顿商业大街,每天进出这里的人非富则贵。暮色则极力强调一种内敛式的奢华,以符合当下贵族的审美标准。用一个点缀着星辰的拱门作为大门,沿着红地毯走进去,则是一面朴实无华的隔断,唯一的装饰则是隔断上一面用马塞克烧瓷镶嵌的壁画。

然而当你转过隔断,一个以深蓝色为背/景的巨大空间,则会震撼你的眼球。这里是暮色的大厅,拥有着舞池、酒吧、公众区以及隐蔽卡座等区域。酒吧装饰着彩色玻璃幕墙、石雕、水晶吊灯、甚至在表演用的舞台前还有一个小型的喷泉作为隔断!

暮色无论是规模还是客流,远在军刀之上。出入这里的人都衣冠楚楚,举止优雅,俨然一个上流社会的微型缩影。当然,暮色招待的并非清一色的贵族,更多的是巴比伦上的富民。巴比伦是个阶级分明的地方,就连各行各业也不例外。以暮色的资质,客人多以富民、下等贵族或一些世家的旁系子弟为主。

真正的豪门贵族,根本不屑于流连这种场所。

可即便如此,暮色里同样有着不可逾越的阶级观念。例如那些优雅的隐蔽卡座,就只为贵族阶级开放,平民即使再有钱,也只能在公众区徘徊。此刻,一个卡座中爆起一阵笑声,引得旁人侧目。那里面是七八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这些大孩子基本上都是某个家族的子弟。

其中一个身材壮实,一头褐色的头发梳得油头发亮,脸上长着雀斑的大男孩显然是视线的焦点。他用夸张的表情,和大幅度的动作正叙说着自己和两个家族护卫格斗的经过:“……最后我一个凌空飞踢,就把梅根放倒了。”

“之后呢?”

“之后当然是和叶妮那几个妞去庆祝,不要问我到哪里庆祝,总之我只能说,那几个小妞实在太辣了。”

众人顿时发出一阵心照不宣的大笑,一个男孩举起酒杯说:“来,让我们为前途远大的文森少爷喝一杯。”

“干!”

洒过三巡,这时有人说道:“文森,听说你们贝思柯德刚招揽了一个叫艾伦的小子。那是这届死亡擂台的优胜不是吗?”

文森不以为意道:“不过是个地表贱民罢了,能有多大作为,大不了就是个家族武士。”

岂料,他刚说完。后面另一个卡座就有人幽幽道:“我可不这么认为。”

文森当即变色,站了起来冷冷道:“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我说的话,还用不着你来评价!”

那人轻笑了起来:“文森表弟,好大的架子。”

文森一呆,走进后头的卡座。这个卡座里人不多,一个比文森年纪大些的少年坐在其中,左右两边则各有一个身材火辣的女郎。少年方正的脸上轮廓深刻,一头深棕色的短发尽显干练,双眼更是明亮有神,似乎能够直视人心。

看到他,文森立刻堆上一脸笑容说:“原来是科多夫表哥,你怎么会来暮色?”

“无聊随便转转,发现这里其实也不错。”青年朝左边一个女郎推了把,示意她坐开去,把位置给文森让了出来。

文森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了下去,亲手为科多夫倒酒并道:“科多夫,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

“很明显啊,那个叫艾伦的小子,绝对不会只是当一个家族武士那么简单。”科多夫摇晃着酒杯,含笑看着文森说:“你别忘记,那可是爷爷亲自邀请的对象。你觉得,爷爷他会无聊到特意去邀请一个未来的家族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