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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厚道

第二天,陈胜睡到中午才起来,当然不是累的。

小姑娘不顶用,没两下就浑身瘫软,像个面团一样,陈胜怕她承受不住,根本没有尽兴。

起的这么晚,主要是心情放松。

昨晚,他事后查看面板,面板的光芒已经恢复到了上辈子的亮度。

陈胜上辈子杀了那么多人,面板也没变得更亮,这种程度应该便是极限。

能量充满,小命又有了保障,可以随便浪了。

再者,有了《尸解升仙秘术》,可以快速提升精神属性,龟爬一样的《紫之镜神功》瞬间就不香了,早起什么的简直反人类,当然要睡到自然醒。

“闺女,姑爷,睡醒了吗?午饭早就好了,起来吃饭吧。”门外传来瘸子的声音。

陈胜手伸进被子里,在乳鸽上抓了一把,将还在熟睡的好妹弄醒,坏笑道:“快起床,瘸子喊咱们吃饭呢。”

好妹瞪他一眼,没好气道:“不许叫我爹瘸子,你该叫丈人爹。”

“我们哥俩的关系你不懂,叫瘸子亲切,没见你爹都没意见吗。”陈胜胡扯道。

“少胡说八道,丈人爹就是丈人爹,你再乱叫,我就不理你了。”好妹认真的道。

“呦呵,小丫头片子,脾气不小,还教训起你男人来了。告诉你,我这人最喜欢打老婆了。”陈胜乐呵呵的和好妹逗闷子。

“你敢?”好妹仰着脖子,气呼呼的道:“我不是小丫头片子,胡家婶子说的,结了婚以后就是大人了。”

“大人晚上还尿床,羞不羞?”陈胜故意逗她。

好妹的两个脸蛋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绯红,急道:“你胡说,我没尿床,我五岁就不尿床了。”

“那就奇怪了,你没尿,我也没尿,床上怎么湿了一大片?害我侧着身子睡了一宿。”陈胜装作很奇怪的样子,作势要掀开被子查看。

从上辈子那具衰老的躯壳脱离,再次拥有壮年时的身体,陈胜的心态似乎也跟着恢复年轻,重新变得飞扬跳脱起来。

好妹大急,按住被子,泪水在眼眶打转,带着哭腔道:“你欺负人,那根本就不是尿。”

“姑爷,好妹年纪小,你别和她置气。”门外,瘸子等了许久不见两人出来,听着反而像是要吵起来,赶忙劝道,而后又隔着门训斥道:“好妹,不许耍小性子,成了亲,以后凡事都要听你男人的。”

好妹听到一向疼爱自己的爹爹,不仅不向着自己,反而偏帮陈胜,委屈的不行,眼泪滑落,“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好了好了,不是就不是呗,这有什么好哭的。”陈胜抱住小姑娘哄到,随后又向着门外喊道:“瘸子,你别瞎掺和,我们小两口闹着玩呢,一会就好,忙你的去吧。”

“丈人爹,是丈人爹,你还叫瘸子。”好妹抽泣着道。

“行行行,丈人爹,丈人爹。”陈胜帮她擦掉眼泪,哄道。

把小姑娘气哭,再慢慢哄,就当是培养感情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陈胜没谈过恋爱,上辈子那么多女人,全靠日久生情。

好妹年纪太小,才15岁,放到他第一世,也就是个初中生,陈胜决定采取更符合她年龄段的交往方式。

记得第一世上中学的时候,男生喜欢哪个女生,就会专门欺负她,扯辫子抢书本啥的。

这法子大家都在用,那指定是有道理的,用到好妹身上正合适。

费了一番功夫,把好妹哄好,一家人吃过午饭,父女两个留在店里忙活,陈胜出来瞎溜达。

帮忙干活是不可能的,哪个客人敢让陈胜端菜倒酒,那纯属活的不耐烦了。

陈胜沿街随意走着,同时思考起今后的打算。

面板能量充满,没了后顾之忧,随便他怎么折腾都能兜底,大不了就是重生一次。

他这种情况,也可以说是被困在了时间囚笼里,就是时间跨度大了点。

一直这样重复,万一他把全世界的女人都玩腻了,那可怎么办?

到时候,生无可恋,想死又死不了,想想还挺恐怖的。

咦,不对,既然可以无限重生,那他岂不是可以利用《尸解升仙秘术》,一直薅世界的羊毛,无限提升精神属性?

好像很可行,不过陈胜没急着行动,使用秘术等于自杀,面板和重生的事,只是他的推测,很有可能会出意外。

刚娶的小娇妻,还没玩够,要是真死了,那多亏的慌,怎么着也得过个十天半个月再说。

陈胜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间,走出了双旗镇,被一阵马蹄声打断了思路。

抬眼望去,就见一个梳着小辫的少年,风尘仆仆的骑马向双旗镇而来,陈胜认识,正是孩哥。

“停下,停下,做什么的?”孩哥来到附近的时候,陈胜伸手拦下道。

“吁。”孩哥拉紧缰绳,将马停下,翻身跳下来道:“这里是双旗镇吗?我是来找人的。”

“是双旗镇没错,你要找谁?”

“我不知道名字,只知道是个瘸子,在双旗镇过活。”孩哥回道。

“是开饭馆的那个瘸子吗?”

孩哥摇头道:“不知道,我爹死前没说清楚,就说让我来双旗镇领媳妇,丈人爹是个瘸子,媳妇屁股上有颗红痣。”

“你是大风刀的儿子?”陈胜装作惊讶的道。

“你怎么知道?”孩哥是真惊讶。

“我当然知道,论起来,你还要叫我一声二叔呢。”陈胜拍着孩哥的肩膀道:“我,流沙角锋,大游侠沙里飞。怎么,你爹没提过我?想当年你爹和我还有瘸子,三个人义结金兰,那可是过命的交情。”

“没有。”孩哥摇头。

“唉,也是,当年瘸子为了救你爹,断了一条腿,后来他们两个就退隐了,不想提以前的事也正常。”陈胜叹息一声,然后又道:“不过你来接媳妇,却是来晚了。瘸子前几年发了财,搬到中原去过好日子了。去年来过一封信,人在上海,还娶了个上海婆娘。”

“信上有地址吗?”孩哥沉默了会,问道。

“你想去上海?这可是几千里路,你个半大孩子,不怕把命丢了吗?”陈胜假意劝道。

“我要去接媳妇。”孩哥坚定的道。

“你这孩子,还真是个犟种,跟你爹一样。”陈胜一副拿他没办法的样子,把红姐的地址告诉了孩哥,最后嘱咐道:

“上海是大城市,规矩多。你到地方以后,先看窗帘。窗帘要是蓝色的,你就老老实实在楼下等着;要是粉色的,你才能上去。

你丈母娘贪财,要是她开门,你先塞一把银子过去,再喊人。之后就少说话,丈母娘吩咐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瘸子那边不用担心,肯定不会悔婚。所以关键就是你丈母娘,你把她伺候好了,媳妇也就到手了。记住了没有?”

“都记下了,谢谢二叔,我给您磕头了。”孩哥跪在地上,给陈胜磕起了头。

“行了,行了,你急着接媳妇,我就不留你了,赶路去吧。”陈胜摆手道。

陈胜看着孩哥骑马远去的背影,不由感叹,他这个人就是太厚道。

娶了人家的媳妇,心里过意不去,就想着还人家一个丈母娘,大家互不亏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