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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水泥埋尸(上)

最近,消失了关伟突然有消息,临市警方传来消息:在某处荒山中发现可疑人员,疑是杀人后失踪的关伟!队长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带着我和小苏去往临市……

到了临市后,在临市警方的带路下我们几个人来到了一处荒山上,寻找关伟的踪迹……

“这都找了三天了,头儿,估计可能他早就不在这了吧?”小苏在一旁对着队长说到。

已经三天了,这么大一片山域,想彻底的翻查一遍根本不可能,也许关伟真的早就跑了。

就在队长犹豫要不要放弃时,我接了一个电话。

挂断电话后,我对着队长说到:“头儿,在这城市和咱们市交界处发现女尸。让咱们尽快赶回去。”

队长听完我的话,立刻让临市警方开车带着我们三个去往案发现场……

我们到了现场后,一名刑警队警员对着队长说到:“头儿,这里属于我市与临市的交界处。但发现尸体的地方属于我们市。”

队长听完点着头示意我和小苏进入问清情况。我和小苏急忙进入现场……

“头儿,死者女,年约十五到二十岁之间。死者被装进大汽油桶内,被灌入水泥活埋。死亡原因是活埋窒息,时间在昨晚七点到九点之间。报案人是附近的村民,早晨上山时发现的油桶,走进一看死者大头朝下被活埋。”我把死者的情况汇报给了队长。

队长听完后,点了点说到:“别的线索呢?”

小苏有点皱眉说到:“法医说死者身上有多处被虐打的伤痕,而且死生前遭到侵犯。由于尸体被埋进水泥中,身上没有采集到指纹,而且具体的尸检需要回警局后,仔细检查。”

队长低头想了想说:“收队,回去开会分析案情。”

队长说完了他的惯用台词后,带着我们返回警局……

警局会议室内,小苏说到:“死者身份目前不明,已经在对比近期的失踪人口了。死者下体严重受损,看来死者遭到非人道的虐待和侵犯。”

小苏说完后,表情又开始变得凝重起来,我知道这种案子又触犯到她的底线了……

我接着小苏的话说到:“法医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解刨,发现死者胃里的食物残渣应该是三天前进食的了,那就说明死者这几天没有进食,她应该被凶手软禁起来了。”

队长听完我和小苏的话后,想了想后说:“两个方向,第一,确认死者身份。第二,排查案发地附近有没有水泥厂或者用水泥的工地。”

队长说完后,便示意我和小苏先去核查死者的身份。

出了会议室后,小苏说到:“队长这次怎么和以前不一样了呢?还能安排侦查步骤了。”

我分析了一下应该是因为有了关伟消息的缘故吧。我和小苏便开始等待对比失踪人口的消息……

“死者叫程芳,今年十九岁,无业。失踪于十五天前。失踪前和父母说去临市找同学,结果一去不回了,没想到遇到了。”小苏确认了死者身份后,立刻向队长进行着汇报。

队长听完了后,对着我和小苏说到:“你俩去趟死者家中,问清她的父母她去临市找谁。然后去查查这个人。”

我和小苏听完后,立刻去往了死者的家中……

到了死者家里后,我和小苏直接说明了来意,可惜死者的父母并不了解死者生前的社交圈。我和小苏只好无功而返……

回到了警局后,我又仔细的回想了一下现场的细节。尸体在山上被发现的,那个地方地势偏僻,那就说明凶手有自己的车。可是如果装尸体的汽油桶也是凶手带去的话,那个算上汽油桶、死者、埋尸的水泥,那么一定是个辆中型货车,甚至更大的车辆……

想到了这点后,我和小苏说:“走,查一查死者认识的人中有没有开货车的,或者家里有货车的人。”

我和小苏商定好了之后,便立刻去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只能一点一点的从她学校那打听到她同学的联系方式,然后再一点点的盘问……

我和小苏查了足足三天,可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小苏满脸愁容地对着我说:“现在的小孩认识陌生人的渠道都比较广,什么微信、陌陌啥的。如果凶手是她通过这类社交软件认识的,那么我们盘问她曾经的同学应该不会有什么线索吧。”

我也点了点头,对着小苏说到:“所以我们只能从现场内找线索,从地势上分析,凶手有货运车是可以肯定的了。你别打扰我,我再分析一下。”

小苏听我说完后,便离开了办公室,可能她真的是怕打扰我。我一个人在办公室开始重新梳理一下案情,法医说死者最后进食是几天前了,那么凶手还应该是独居,有条件囚禁死者。正当说思考时,小苏突然打电话给我,让我立刻去趟法医部……

我接完小苏的电话后,急忙跑去法医部。

到了法医部后,小苏对着我说到:“刚才法医又检查死者尸体了,而且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

一名法医接着小苏的话对着我说到:“我重新检查了一下死者的尸体。我发现死者身上有多处被人掐的发紫,形成瘀伤。”

法医说完后,立刻让我看尸体上,他指的部位。

我观察了一会便知道法医想说什么了,我对着小苏说:“掐伤时留下了凶手手部的掐痕。这些痕迹很明显不是一个人掐出来的,凶手最少也是两个人。”

我说完后,小苏急忙把我说的这些情况记录了下来。虽然已经确定了凶手为多人,但这样的话调查的难度又增加了。我和小苏从法医部里出来后,我把之前的推理全部推翻了。因为如果凶手是两个人的话,那么独居这点就不成立了。而死者生前遭到侵犯,那就说明凶手是男性,多个男人!

我想了想,对着小苏说:“合租的两个或者几个男性。凶手应该是这样的居住环境,而囚禁死者的地方应该就是他们住的地方。他们轮流着侵犯、折磨死者。”

小苏听完了我的话后,只是沉默不语,好像在思考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