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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磨人的,太子妃

“前朝人士?”云初拧眉看着景元桀,面露讶异。

兰姑姑的义子怎么会是前朝人士,更关键的是景元桀说的是前朝人士,称呼前朝承袭下来的人如此亲切,而不是前朝余孽。

江山之路自古以来,哪一次替换不是尸骨累累血的代价,一国替一朝,大凡是前朝之人,如今都该说是余孽了好吗。更别说太子,但是,仔细想来,方才,那个青安提到太子时,眉目间也隐隐有崇敬之色。

青安是前朝人士却是兰姑姑的义子,前朝大多恨当朝,几百年前大晋而立,推行的所谓对前朝之仕不予追究的假仁政,让前朝那些留存下来的豪门大族,一日日衰败不说,更是门庭冷落,好多富贵人家的女儿,沦落风未尘都不是最惨。

只不过,好在,大晋一日日繁华,每代帝王治国之术都不错,虽不是仁君,到底国昌民盛,路有冻死骨之事,也是极少。

说起来,云初还记得当时云逸才的那个相好,锦绣姑娘,就是前朝余孽,她当时也得以用此作文章,将云逸才狠狠的扳倒一回。

不过,事后,那锦绣姑娘无缘无故就消失离开了,她还曾派人找过,竟无丝毫踪迹。

景元看着云初疑惑的小脸当然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抬起手,起身,一把拉过云初,“人格魅力。”

纳呢,云初的大脑一瞬浆糊。

这个时候,景元桀给他说人格魅力?

对了,他是很有魅力,于她而言,一语一动如今,都是魅力。

“前朝也并不所有人都偏激到愤世一切,总还是有明智之人。”景元桀又道,似乎在为云初解惑,又似乎在陈述一个事实,尤其是说话间,筋骨分明的大手紧紧拽着云初的手,轻揉慢捻,似乎要将她就这般揉至骨血般。

云初没动,大脑却是一下子明白了,搞了半天,景元桀就是在夸自己有魅力,让前朝的人都对他推崇备至,心服口服。

靠,景元桀你这般自恋谁教的,云初抬眸看着景元桀,心声也没有一点保留的说出来。

闻言,景元桀眉峰一舒,眼底有笑意如幽深的清泉缓缓荡开,一双凤眸紧锁着云初,“是夫人教得好。”

呃……

云初鼻尖突然有些痒,心跳有点快。

这话听得……

云初到底眼底一抹喜色外流,明亮光洁的小脸上光耀盛盛,随即,很赞同的抬手,一拍景元桀的胸膛,“就你有品味。”

“我一直很想领教所谓的一百零八式。”景元桀顺势捉住云初的小姐,语气轻轻的带着一丝宠溺,温热的呼吸,直接奔洒在云初的脸上。

云初觉得怎么这几天,每次听景元桀说话,心跳都要不正常了,这下子,又加快了,更是看着他那张精致无暇的脸,就……嗯,现在,好像,耳朵还有些红,她有这么害羞?

“你的耳朵……”

“有些热。”云初道,不待景元桀话说话,身影一闪,转瞬便跳回了屋子。

月色下,苍穹如幕,景元桀站在那里,感觉到手中那残留的丝丝独属于云初的温柔,独属于她的鲜明气息,一贯高山若雪不变的脸,终于,笑意自眼角,眉心,唇边,一丝丝蔓延开来。

“太子。”而这时,空气中落下一人,浑身都掩在黑暗之中。

景元桀面上笑意缓缓收起,再回身时,已是一贯的冷若冰霜,“查到了?”

羽林卫占点头,似乎还朝屋子下方云初的方向望了一眼,这才道,“那些狼的血液与官家的血液一样。”

景元桀点点头,眸光不变,不知是早有预料还是本来就没什么事让他有所动然。

“还有……”来人似乎还想说什么,却见景元桀面色微沉,当下住了嘴,又朝下方云初的方向看了一眼,这才告退。

“你认为今次之事是官家所为?”屋内,正脱掉鞋子的云初在这时突然看着头顶,轻声开口。

景元桀唇瓣微动,“或许。”

“我曾听官瑶说过,她官家的祖辈曾娶了两千年前的烈国宗派谋逆一脉,之后,每一代延续,尤其是女子,体内的血液都对男子有压制作用,而她也因着此与名华府公子名俊青相爱不相近,这般多年在名华府……如你所说……”云初摇摇头,“就算是官家,官瑶也一定不知。”

“官家就在南齐,到时,可以一看。”景元桀点头,容色淡淡。

云初觉得有道理,不过,一点头,这才恍然明白什么,声音微微高了一分,“去南齐,你要去?”

“不是。”景元桀摇头.

闻言,云初当即松下一口气,“就是,你这都出京几日了,赶紧回去,别老窝被人端掉了,就赔大发了。”

“是我和你一起去。”然而,景元桀的声音又传来,云初的面色一怔,这下,一个闪身,就又跑了出去,眨眼间便站在景元桀的身边,“你是太子啊,你知道不知道你的体质多招黑,这一路不是杀手遍布?”

“不会。”景元桀很肯定。

“可是,我要去北拓疆域,去死人谷,陪不了你。”云初好像有些沮丧,“我和你老爹的约定还没履行。”

“我陪你。”景元桀又道。

啊?云初扬着小脸,这一刻,不知是该幸福还是怎么的,太子一下子这么粘人,好像不太好,不过……

“南齐太子选妃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