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庙长老普沙的个子在加图人算得上比较瘦小的,站起来仅来到瓦沙克的腰部。长老身上不见盔甲,甚至没有半点金属制物,他穿着一条暗红色的长袍,用一根串着兽牙的腰带系紧。从裸露出来的皮肤可以看到,长老的身上用某种材质的颜料绘落类似图腾的图案,左手胳膊上绑着一把骨质短刀,骨质武器是圣庙长老经常使用的武器。哪怕现在就连最蠢的加图人也懂得如何操作能量类兵器,但这些圣庙长老依旧使用最原始的武器。并非说圣庙长老战力如何高超,而仅是一种传统而已。用骨刀、骨矛作为武器,以便随时提醒自己不要遗忘先祖,时刻记得自己从何而来。这些武器更多的是一种象征,就像普沙手上这把骨刀。
圣庙地位超然,就连瓦沙克也得对圣庙长老保持一定程度的尊敬。像现在这种明显带着质疑语气的话,立刻引得几名圣庙武士的不快,倒是普沙不以为然。每位圣庙长老不见得战力有多高,但必然是睿智的。特别是在加图人这样的种族里,智者比强者还要稀有。
“我从来没怀疑大酋长的武力,只是认为接受一个无名之辈的挑战,对大酋长来说有弊无利。”普沙抽下那把骨刀,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在刀锋上压过:“血牙祭是一场不死不休的决斗,以大酋长的身份,胜了是理所当然。那样的无名之辈,大概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身家来。可如果是大酋长.......”
亲卫队长蒙帕尔不悦道:“长老,你刚说对大哥有信心,现在听上去,好像不是那么一回事啊。”
普沙笑了起来:“蒙帕尔队长别生气,我就怕发生什么意外。要知道大酋长身份尊贵,万一出什么意外,可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星球上的格局。更何况,我们到阿加雷斯来的目的是什么?这点大酋长应该不会忘记吧,在这种重要的时刻,实在不必要答应人家的挑战,以免工外生枝。”
蒙帕尔大手一挥道:“事到如今还说这些干什么?普沙长老有心阻止的话,当时在港口你怎么不出声。说到底,你还不是怕引得弗里乌斯不悦。现在我大哥已经答应人家,魔环城更是连场地都安排好了,难道你要大哥现在反悔吗?”
“正是如此。”普沙微笑道。
蒙帕尔顿时拍案而起,指着普沙怒道:“你倒是说得轻松,可荣誉扫地的可是我大哥!”
“一时得失算得了什么,何况是那看不见摸不着的荣誉。比起这个来,尽快平定我们星球上的内乱才是当务之急。”
瓦沙克从鼻孔里喷出两道浊气,大声道:“行了,别争了。”
他对普沙道:“我敬重你的智慧,可也请长老知道,身为酋长和战士,我有自己的荣誉。所以明天的挑战我是不会回绝的,何况这不过是个小小插曲罢了,那个无名之辈连虚空源力都未曾掌握,又哪里会是我的对手,普沙长老不用担心。”
又朝蒙帕尔打了个手势,瓦沙克带着自己的人离开。普沙抚摸着骨刀叹了一声,旁边的圣庙武士安慰道:“长老,就像大酋长说的,明天不过一段小插曲而已,长老不必担心。”
“我们加图人从来不缺乏勇气,瓦沙克更是勇猛的战士。他看重荣誉,是因为他未曾失败过,同时也因为如此,那份荣誉蒙蔽了他的双眼。”普沙轻声道:“对方虽然是个无名之辈,但和弗里乌斯对话那个却不是。那个叫艾伦的人类,非但在阿加雷斯上成为两位至尊的盟友,而且在不久前,在魔索星上干掉了尼尔姆人的皇帝。现在魔索星因此乱成了一团,那个人类不简单啊。”
“我们那个同胞能够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必然有他不凡的地方,这就是我担心的变数所在。”普沙摇头道:“最近十几个部落突然跳出来反对大酋长,他们背后则得到基德人的支持。圣庙担心这一系列事件的背后会否有魔影国在操纵,所以才会求助铎比亚,这才是我们来阿加雷斯的目的。平定内乱是当务之急,如果在此之前大酋长出了什么意外,那么今天在魔索星上发生的事情,明天就会在蛮石星上出现,无论是我还是圣庙,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
几个圣庙武士互视一眼,均感无奈。
普沙叹了口气道:“瓦沙克看来是不会改变主意了,事到如今,也只能希望祖先护佑,让瓦沙克明天顺利胜出。”
夜色正浓。
同样是黑夜,在不同星球、不同地点,仰望夜空则是截然不同的风景。在地球的巴比伦上,夜空是群星璀璨;在天堂星上,夜空是高远深邃;在阿加雷斯的遗境里,夜空永远昏暗;而在魔环城中,看不到星星月亮,但夜空绝不昏暗,因为它被城中各色灯火映出一片五颜六色的迷离色彩。
在这样的夜色下,艾伦来到主楼后的一片空地,哈勃正在这里拎着战锤机械地重复着举起、砸下的动作。
加图人挥汗如雨。
艾伦突然抬手一挥,手中有东西落向哈勃。
哈勃转身举锤欲砸时,蓦然看清抛来的事物,连忙换手接住。手中是个酒瓶,拧开木塞,酒香扑鼻。哈勃扔掉战锤,仰头便喝。他倒得太快,以至酒都洒了出来,落到他的胸口上。转瞬喝掉了大半瓶,他才吐出一口酒气,一屁股坐到地上。
艾伦拎着另一瓶酒走到他的身边,说:“大战之前,你应该好好休息,这样才有精力应付明天的战斗。”
“我知道。”哈勃说:“但我睡不下,一躺下,就会想起些事。我以为已经忘了,原来没有。只是那些事被我埋得很深,深得我以为自己忘记了而已。”
艾伦笑道:“原来你也可以把话说得像一个诗人似的。”
“诗人,那是什么?”
“没什么,一些可以把话说得很漂亮,很感伤的人而已。”艾伦喝了口酒,半眯眼道:“每个人都会有一些忘不掉,又不愿与人道的往事。就像我,我永远忘不了童年生活的那个镇子。哪怕现在我已经拥有相当于那个小镇几百倍的领地,可如果能够交换的话,我宁愿用现在的一切去换取那个镇子。或者说,那种生活。”
“可惜,那个镇子,那种生活,它们的在时光的另一头。而我在时光的这一面,所以它们能够放在回忆里。哪怕我成为至尊,甚至成为至尊以上的存在,也无法回到那段岁月。”
哈勃摇晃着酒瓶,瓶子里的液体折射着夜空的光色,哈勃仿佛在那些变幻的光色里看到了一些东西,声音变得低沉无比起来:“我有一群孩子,最大那个叫莫格,是个强壮的小子。他五岁的时候已经能够杀死一头奥托利战兽,那是一种强壮的野兽,我们部落把它们的驯化。和其它部落战斗的时候可以派上用场,总之,莫格那小子前途无量,我打算将来让他继承酋长的位置。”
“如果你不想说,可以不要说。”艾伦道。
哈勃摇了摇头:“不,明天就要和瓦沙克决斗了。以前不愿想起,不想说出来,是因为不知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和瓦沙克对决。现在是时候了,而且,你是我的朋友。虽然和一个人类做朋友这实在太古怪了,但我不介意跟你分享。”
“那我听着,只要你愿意说。”
哈勃灌了一口酒,视线有些游离:“我还记得那天,我和族里一些猎人去狩猎。已经快冬天了,我们必须储存足够的食物过冬。我们追踪一支兽群,那支兽群数量不少,如果把它们的首领干掉,那么这支兽群完全可以圈养起来,它们足够过冬之用。这场狩猎足足花了我们十五天的时间,最终我们把兽群赶回部落。在回程途中,我十分思念那些孩子,特别是莫格,我准备把一颗兽牙送给他当礼物。”
“可就在距离部落还有一条河流的时候,我们看到天空是红色的。当我赶回部落,才发现天空的红,是被火焰熏出来的。死了,我的族人都死了。不管男人女人,不管老人还是孩子。而我那十几个孩子,还有莫格。他们的脑袋给钉在了木桩上,瓦沙克帐下的几名血牙武士正拿他们作乐。我可爱的莫格,他的一颗眼珠被挖了下来,一名血牙武士打算把它嵌在自己的盔甲上,因为莫格的眼珠很漂亮,像宝石一样漂亮。”
哈勃趴在地上,如同正亲吻着土地般:“我杀光了他们,但随后来了一支更强大的队伍。只有我逃了出来,和我一同去狩猎的那些猎人也死了。我的部落就这么消失了,但我仍记得他们,我仍记得清每一张脸孔。我发誓,总有那么一天,瓦沙克必须死。”
“因为血债,只能血偿......”哈勃的声音渐渐低下,艾伦再看他时,他已经睡了过去。可在他的眼角,仍噙着混沌的液体。
艾伦拉起他一条胳膊,把他背了起来:“睡吧,然后,明天去把那个家伙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