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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六百六十七章 上苍之子

“我没有怪你,杀了就杀了吧。”

凌仙温和一笑,他本意是不杀小仙王,毕竟,此人是先天体,有成为仙王的潜力。

不过凰九歌说的对,小仙王无法无天,敢对安秋水动手,那就敢伤害他珍视的人。

此人不死,连凰九歌都有性命之危,更别说是林青衣,宫锁心等人了。

“主人不怪我就好。”凰九歌温柔一笑,道:“风波已经平息,主人安心修炼吧。”

“风波尚未平息。”

凌仙摇头,星眸流转仙光,如绝世天剑出鞘,纵横三千界,光寒九重天。

凰九歌微微一怔,顺着剑光看向后方,见一白衣男子现身,抬手风云起,崩碎绝世剑芒。

此人玉树临风,飘逸出尘,好似谪仙神王,风华绝代,无瑕无垢。

道则神光加身,异象仙韵绕体,风姿无双,高深莫测。

正是称凌仙为宿敌的神秘男子。

在他身后,两个貌美女子低眉垂首,一者负剑,一者抱琴。

凰九歌神情凝重,白衣男子虽无神威,但却如无垠星空,让她不寒而栗。

自她成神以来,只有一人让她颤栗,那便是活着的传说,凌仙。

“好歹也是故人,没必要一见面就动手吧。”白衣男子面带笑容,冷意内敛,杀气深藏。

“你我不是故人,而是敌人。”凌仙星眸深邃,他与白衣男子有两面之缘,不知此人来历,也不知此人实力。

不过凌仙知道,他与白衣男子不死不休,注定只能有一人活着。

“准确的说,是宿敌。”

白衣男子笑了一下,道:“想不想知道,我为何说你是我的宿敌?”

“说。”

凌仙神情平静,随着不断前行,他的疑惑解开了大半,只剩下几个谜团,尚未解开。

白衣男子为何将他视为宿敌,便是其中之一。

“因为你身怀盘古之血,而我身怀鸿钧之血。”白衣男子淡淡一笑,语气轻柔,话语却惊天动地。

鸿钧天尊是古来最伟大的存在之一,也是最强大的存在之一,能与他媲美者,只有盘古天尊。

正如盘古天尊的真血,会随机出现在某个人族身上,鸿钧天尊的本源之血,也是如此。

身怀鸿钧天尊真血的人,又叫上苍之子,一是因为天道乃鸿钧所化,二是因为气运无人能及,

对于上苍之子而言,走三步得宝,跳悬崖得法,就像是一日三餐,再平常不过。

与上苍之子相比,修行顺风顺水,不见坎坷的小仙王,就跟倒了八辈子血霉似的。

除了气运无人能及,上苍之子的天资也无人能及,成道之下,根本不存在瓶颈。

对惊世天骄来说,都难如登天的极境,对上苍之子而言,不比突破一个小境界难多少。

更惊人的是,随着真血不断觉醒,上苍之子可以得到鸿钧天尊的无敌之法,甚至是心得感悟。

这等同于是拜鸿钧天尊为师,而且是绝不藏私,时刻悉心教导的师尊!

要知道,鸿钧天尊可是古来最强大的存在之一,就算是傲天仙王,也无法与其媲美。

得他悉心教导,就算是一头猪,也能成为盖世强者!

故而,不论哪个时代,只要上苍之子出世,再逆天的妖孽,也会黯然失色。

与上苍之子一比,继承盘古之血的人,便凄惨的多。

虽然天资悟性潜力,都不逊于上苍之子,但却身具上苍封印,多数人连踏上修行路都不行。

就拿凌仙来说,他别说是走三步得宝,跳悬崖得法,遇上九仙图之前,喝水不呛死都烧高香了。

要不是炼苍穹替他打破困神仙阵,他只能做一个凡人,说不定哪天,就会死于喝水呛死。

“鸿钧天尊的真血…”凰九歌震动,凝神以待,如临大敌。

放眼万古两界,唯有三种存在凌驾于五大至强种族之上,一是修成不朽魂、不灭体、不绝法。

二是身怀盘古之血,三是身怀鸿钧之血。

可以说,上苍之子堪称同阶最强,即便是五大至强种族,也无力与之抗衡。

凌仙也颇为震动。

他猜测过白衣男子的身份,比如真仙亲子,隐世家族的传人,但他从未想过,此人竟是传说中的上苍之子。

这个来历,可比先天体更惊人。

“盘古天尊开天辟地,鸿钧天尊化身天道,最开始,他神智尚存,担心世间再出盘古天尊,夺走他至高无上的地位。”

“因此,他让自己的真血,随机出现在某一人身上,也封印身怀盘古真血之人。”

“后来,他失去神智,只能遵照规则行事,但根深蒂固的本能却不会改变。”

“故而,每当身怀盘古真血之人降生,天道都会视真血强弱,降下上苍封印。”

“上苍之子若能将其吞噬,便可成仙得道,甚至是踏足仙王境。”

“初见之时,你还没有打破最后一道封印,吞噬你的盘古真血,对我一点用也没有。”

“因此,我饶你一命。”

白衣男子嘴角含笑,看向凌仙的目光,就像在看动弹不得的猎物。

“难怪你会称我为宿敌。”

凌仙星眸眯起,明白为何他身具上苍封印,也明白为何无冤无仇,白衣男子却想杀他。

他已彻底觉醒盘古真血,杀了他,白衣男子定能成仙得道,甚至是成为仙王!

这是世间最大的诱惑,比成仙更让人疯狂,谁能不动心?

“明白了就受死吧,我苦等多年,终于等到你彻底觉醒盘古真血了。”白衣男子眸光火热,与想夺凌仙肉身的血族圣王别无两样。

对他而言,凌仙就是世间最诱人的道果,苦等百年,道果终于成熟,可以采摘。

“吞噬我的盘古真血,你可以成为仙王,若是我吞噬你的鸿钧真血,我也可以踏足仙王境。”

凌仙笑了,苦修六十年,仍是无法成为仙王,此刻,他终于看到了希望。

“大胆!”

剑姬厉喝,不屑道:“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觊觎我主人的真血?”

“我主人乃是上苍之子,你连给他提鞋都不配。”琴姬轻蔑一笑,白衣男子给了她底气,让她不把凌仙放在眼里。

“找死!”

凰九歌怒了,她自知不是上苍之子的对手,但两个婢女,她一念即可杀之!

当下,她一念碎九天,剑姬与琴姬肉身粉碎,若非白衣男子出手,她们的灵魂都将破灭。

没有第三章了,整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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