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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3章 买包难

第523章买包难

正如每一名深水城的居民所知,繁华的码头区就是这座城市的生命之源,但也同样是最混乱的地方。

来自大陆每个地方的人都可能会出现在这里,深水城号称辉煌之城,在这里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人类,精灵,侏儒,矮人,在这里都能看到,甚至阴暗角落里披着斗篷的人很可能是蛇人或者是卓尔。

这里应该是能看到半精灵和半兽人最多的地方,人类奴隶在深水城是禁止的,所以城中贵族们非常愿意进口身强力壮的兽人奴隶。

但深水城不是熔炉,更像是一座磨盘,它会把人的棱角全部磨光,露出原石里的宝玉,或者是更多的杂质。

就像传奇法师伊尔明斯特说的那样,这里是费伦最容易扬名立万的地方,同时也是大陆上最大的英雄冢。

深水城下有着巨大的地下城,还有任何人都记不清的地道网络,就算是最熟练的矮人矿工,也会在里面迷路而无法返回地面。

更别说那些在地下游荡的怪物,以及比怪物还要恐怖的人。

据传说,疯法师黑袍海拉斯特依旧徘徊在深水城的地下,带着他的法师塔在无尽的位面中穿梭,他的财富和知识,在地下比比皆是。

于是,永远都有梦想着被精金绊倒冒险者们,前赴后继地从各种门路进入地下,然而能带着财宝回到地面上的,百中无一。

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不管有多少冒险者,地下城依旧还在那里。

而此时繁华的码头区,就有一个穿着黄黑盔甲的人,路过的人却连看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穿着盔甲的战士,他们见得多了,虽然给盔甲涂颜色显得奇怪,但看看对方背后巨大的武器,那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见多识广的人都知道,强大的法师有很多种,而强大的战士往往只有两种——穿着全身重甲不露脸的那种,还有就是光膀子动不动就吐白沫的那种。

那把巨剑上的光辉几乎瞎子都能看得见,能保住这种高级附魔武器的战士,基本都是传奇战士。

人数对传奇没有意义,打他们的主意往往是会没命的。

所以此时苏明揣着几块金子,身边连敢靠近的人都没有,就仿佛所有人都躲开了他,看向他的目光还带着一丝憧憬。

苏明不在乎这些人的看法,而刚刚他和深水城最大的魔法道具店老板不欢而散。

他觉得一个空间袋开价2万枚金币简直是抢劫,那得是多少黄金,折换多少美元啊?

但老板表示,30磅空间袋这就是实在价,买不起的话可以考虑下6磅的空间袋。

这些东西都是大法师制造,容量越大,消耗的材料和时间就越多,丝毫没有还价的余地。

苏明觉得是不是自己刚学的大陆通用语有些问题?这价钱太贵了,能买的起,但是感觉不值得。

他坐在码头上,看着远处的海鸟和帆船,享受着完全无污染的空气,思考着问题。

现在就是收入和支出的不成正比,他赚的是美元,花的是黄金,那就显得亏了。

如果赚的是黄金,再花掉黄金,不就显得平衡多了嘛?

至于在深水城赚钱,除了偷和抢,来钱太慢了,可强盗不符合他的身份。

不过苏明知道一个金币来得比较快的世界,只要去了那里,接上两单生意,金币就来了。

贵金属货币就是有这点好处,不管上面印着谁的脑袋,黄金就永远是黄金。

不过他还是先去‘玻璃渣’宇宙那边一趟,先买个16格包吧

暴风城之旅还算顺利,兽人入侵还没有来,北方的孝子更是还没有行孝,苏明先是花了些时间在闪金镇偷学通用语,然后就大摇大摆进了暴风城。

和他映象中有些不同,暴风城现在还不是游戏中的模样,只是围绕着暴风要塞构成的简单城镇而已。

要等到兽人入侵被打败后,暴风王国重新收复失地,再次重建才会有未来的雄伟壮丽。

不过这里都是人类,只要随便问问路,就知道裁缝铺子所在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进入魔兽世界这个宇宙后,他走路都想要双脚跳着走,而且总想买匹马什么的

进了裁缝铺,坏消息来了,最大的包包只有10格,丝绸小包。

“为了国王的荣耀什么?魔纹布,符文布,月布?没听说过。”

裁缝师这么告诉他的,苏明叹了一口气,早知道该去达纳苏斯那边的。

不过精灵们现在明显是处于闭关锁国之中,就算是人类的盟友,他们也不太欢迎人类去达纳苏斯。

“十格包也行,买两个,我拿金子换。”

他从盔甲里掏出了一块金块,为了在不同世界通用,他故意用这种熔铸出来没有任何标识的黄金。

看起来就是一大坨,像是高纯度狗头金一样。

“为什么是金块?你从狗头人那里抢来的吗?”裁缝稍微有些头疼,这种东西应该去银行先兑换金币吧?

“嗯,你想要它们的大蜡烛吗?”苏明翻个白眼,说起了冷笑话。

“炼金师需要蜡烛,我这里用不到。”

裁缝根本没听懂这个笑话,他叫来学徒跑一趟银行,自己则开始推销店里的衣服,想要让苏明买上一件丝绸长袍。

好吧,款式看着还不错,价钱也可以接受,苏明又花1金25银买了一件长袍,打算回家后当睡衣穿。

可惜了,要是暴风城声望崇拜应该有折扣的

以后刷声望的事情也得排上日程了,魔兽世界还是有好东西的,这里是各种宝石最大的产地。

能用来磨眼镜片的大猫眼石见过吗?还有用艾泽拉斯钻石做的瞄准镜呢。

想到这里苏明都想立刻买个镐子,直接飞环形山去挖矿算了,拳头大的钻石带一颗回漫威,恐怕就是无价之宝吧?

很快,包和衣服都到手了,他把睡衣放进包里,再拿出来,再放进去。

“很好,运转很正常,再见,下次再来光顾。”

裁缝满头黑线地和他告别,没听说过谁的背包还有运转不正常的,不就是个包吗?

这人真奇怪

在另一个世界中。

这是一条林间的小路,但女人的尖叫声惊飞了所有路边的鸟儿。

“放开我,救命啊!”

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人被困在一张渔网里,但渔网被一只大手抓着,大手的主人是一只巨魔。

巨魔的皮肤粗糙还长有斑点,身高约有三米左右,它佝偻着,背着几块大石头,正提着女人越过一条小溪。

“别叫!巨魔是好的,你是拿来跳舞的,漂亮小鸟!石脚,不吃小鸟!”

它把女人捧在面前看了看,小小的眼睛泛着绿光,瘪着嘴瓮声瓮气地说道,就像是树洞里或者井下传来的声音。

“放了我吧,放了我!”

巨魔对她不理不睬,轻轻把渔网抛在背上,仿佛自言自语一样。

“巨魔,回家,漂亮小鸟做老婆,跳漂亮的舞,漂亮,别怕,石脚很好。”

哗哗的流水声从它脚下响起,它巨大的体重甚至能直接踩碎河底的卵石,这大概就是它名字的来源。

“啊~~~”

“小鸟跳舞,对小鸟没胃口。”

巨魔背着女人穿过河流,一边安抚她,一边继续走在森林的小路上。

当巨魔经过后,从路旁的灌木丛里冒出两个白色的脑袋。

“看来我们找到她了。”他小声对身旁的女人说道。

白发的男人看起来满面沧桑,有着浓密的络腮胡子,他的左眼处有一道斜斜向下的伤痕,但他的双眼瞳孔都是金色的,像是野兽一样。

他身穿一身锁子甲,背后背着两把单手剑,胸前的项链上一个狼头垂饰,此时正在微微颤动着。

身边的女人很年轻,但也是一头白发,左脸颊上同样有一道伤痕,只不过没有男人的伤痕那么长。

这道伤口没有破坏她的美貌,反而让她更显得具有野性魅力。

她也背着两把剑,如果不是她只穿着白色的上衣而不是战甲,她和身边的人看起来就像是父女。

“好吧,它很大,看起来也很绅士,那么你的计划是什么?”

她询问身边的人。

“计划是我好像认识它。”

男人一边用低沉的声音回答道,一边走出了灌木丛,快步追上去拦在了巨魔面前。

“天啊.”

女人在灌木丛中捂住了自己的脸,为什么每次都这样?

男人抬起了一只手,示意巨魔停下。

“石脚?”

巨魔绿色的眼睛停在了男人的脸上,硕大的脑袋凑近了他的面孔,带有腥气的恶臭扑面而来。

“唔”

气氛陷入了沉默,草丛里的女子已经悄悄拔出剑来,给上面抹油了。

不过当巨魔和男人的脸快要凑到一起的时候,巨魔后退了两步,把肩上扛着的渔网丢到了地上,里面的女人发出一声轻呼。

“伏特加男人,石脚认识你,你要什么?”

男子从背包中掏出一瓶漂亮的蓝色药剂,放在巨魔的面前晃了晃,让它看看里面的液体,听到那哗哗的声音。

“交易,我用这个换你的小鸟,这次不是伏特加,这是‘燕子’,不过一样,很有劲,很好喝的。”

‘燕子’的主要成份是矮人烈酒,白屈花和水鬼脑子,常人喝一口就会疯掉。

但对巨魔来说,应该也算是不错的饮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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