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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严越明的吻落在宋知雨后颈上第一块颈骨,分明轻柔,做的却是野兽衔颈的行为。严越明还央求着:“我年纪还小,难免犯错,我认了,我全都认,我还有很长的时间来学习来弥补来赎罪,你教教我。”

对啊,严越明只有二十四岁,他永远比宋知雨小三岁,所以他时晴时雨的坏脾气,所有色厉内荏的恐吓,所有孩子气的要求,都应该被谅解。

宋知雨沉默了很久,听严越明翻来覆去地说着那些话,终于有了反应。他抓住严越明环在他腰上的手,很轻地捏了一下他的指尖,像啮齿动物轻轻咬了一口。

“不是说睡觉吗?为什么一直在说话。”宋知雨轻声说。

严越明以为自己幻听,一骨碌爬起来,伸长脖子窥探宋知雨的脸,宋知雨的大眼睛温柔地半阖,睫毛轻颤,眼尾泛着睡醒的红潮。

严越明立刻躺好,抱紧了宋知雨:“我睡了,我现在就睡了。”他这么说着,环在宋知雨腰上的手却收得更紧,怕他凭空碎裂,又怕他突然反悔。

两个人在房间里睡了一整个下午。

严越明睡得很沉,沉到宋知雨从他怀里挣出来都没察觉。

宋知雨倚靠在窗边,严越明在睡梦中嘀咕一声,很轻的一声哥,宋知雨听到了,眨着眼睛,很温柔地笑了一下。鼓起的窗帘像是扬起的白色巨鸟的翅膀,倏忽间,宋知雨被拢在翅膀里,整个人在雪光里明明暗暗的。

很多东西都在一念之间。

但是他最后还是爬回严越明身边,学着严越明,从背后艰难抱住他宽阔的肩背,安抚小孩子似的,轻轻地拍了拍他熟睡时平缓起伏的背心。

宋知雨支起上半身,脸颊在严越明年轻乌黑的头发上蹭了蹭,他身上藏着宋知雨生命中最重要的无法割舍的夏天,他曾经近乎呕心沥血地爱过他。他回望二十二岁的自己,都会像旁观者一样觉得那份爱惊心动魄,简直像献祭,简直像洗礼,只要严越明需要,他就来作羊羔,作他发梢上的水珠。

宋知雨轻声说:“宋知雨,对不起。”宋知雨知道严越明的对不起太难,那就让他自己来说好了。他闭上眼睛,疲惫地说:“严越明,醒来之后,开心一点吧。”

等严越明醒过来的时候,他的怀里乖乖地窝着宋知雨,双手拧在他胸前,正在玩他毛衣上的装饰流苏,掀起眼帘,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就这一眼,严越明知道宋知雨回来了。

他欣喜若狂地用鼻梁抵宋知雨的鼻梁,轻轻地撞来撞去,简直高兴得像只不知道怎么办的春天里的独角仙。

严越明亲宋知雨的左脸颊,宋知雨没生气。他顿了顿,亲他的右脸颊,宋知雨依然没有生气。但是严越明觉得吻可以再缓一缓。

严越明笑着说话,那么轻快活泼:“哥哥。”

宋知雨轻声“嗯”了一声。

严越明拥着宋知雨下楼,贝岭和亚历山大坐在楼下,克里斯还躲在房间里没来碍人眼。

他给宋知雨推开椅子,绅士地帮他落座,双手习惯性地搭在宋知雨的肩膀上,笑着说:“这是宋知雨。”

宋知雨微微颔首:“你们好。”

贝岭撇撇嘴,没说话,亚历山大立刻打圆场,握手道:“你好,我是严的朋友,你直接叫我亚历山大就好。”

严越明点到贝岭的名字:“这是贝岭,也是跟我们一起玩儿的,我大学同学。”原来严越明是在向宋知雨作介绍。

严越明随口聊了两句,吩咐厨房今晚的菜品,回到餐桌旁,把椅子拉近了,紧紧挨着宋知雨,一刻也不能停地卖乖:“今天晚上有你喜欢的炸猪排。”

宋知雨轻微晃神,他都不知道自己喜欢炸猪排。

严越明殷切地为宋知雨布菜,“吃肉,多吃一点肉,你太瘦了。”

贝岭用力地并拢筷子。瘦,她现在听到这个词,只能和眼前这个漂亮过分的青年联系在一起,她不禁恨恨地想,严越明是如何对他的瘦爱不释手。瘦变成了一个色情词汇。

贝岭觉得自己的脑袋被搞得一团乱,“抱歉,我不舒服,我先回房间了。”

贝岭上楼不久,宋知雨也上楼,贝岭故意放慢脚步,把宋知雨堵在了楼梯上。

宋知雨看着这个漂亮女孩儿,清淡地笑了一下:“怎么了?”

贝岭愣了一下,这么淡的笑,放在别人脸上是盐分不足的汤,是太过干净以至于无趣的白色画布,但是放在宋知雨那张脸上,是云间淡月,淡得恰到好处。贝岭心折了,她想,原来严越明喜欢这样的人。

贝岭认输了,但是她依然要刺宋知雨,有些娇蛮地说:“严越明之前不喜欢男人,他喜欢大胸细腰长头发的女人,他的所有女友,包括他的前女友,瓦琳娜都是这样的。”

她刻意重读了瓦琳娜。

宋知雨还是那么云淡风轻地笑,眼睛温柔得像暖春,好像对一切了如指掌,不惊讶,不愠怒,“我知道。他有很多任的女朋友,以后......以后也会有吧。”

贝岭读不懂他的潜台词。

严越明今天晚上精神很好,好到简直亢奋,连开了好几个视频会议。视频对面的几个经理面面相觑,心道:“好吧,小严总开始想要好好打理家族企业,而非让几个职业经理人帮他玩钱生钱的庸俗游戏了。”

严越明提问和解答的语速很快,说着说着,却突然停下来笑了一声,弄得经理毛骨悚然。“好了,祝大家夜晚愉快。”

严越明回到房间的时候,宋知雨正在浴室里洗澡。他环视房间,发现房间榻榻米上新铺了一床被褥,金红绣赤柏的褥面,红得像新嫁娘脸上的红晕。

严越明愣了一下,浴室的门推开,宋知雨揉着头发上盖着的毛巾,脸颊被水汽蒸得粉润,眼睛湿汪汪的,流着蜜,藏着泉,淡淡地向他看过来。

浴室的灯没关,他身上的白色浴衣糅着浅浅的光晕,珠贝一样发着光,严越明知道,他瘦削的肩背颤抖时像蝶类的翅,他的腰收得流丽,曲折时是一把杀人的刀,潮湿的脚趾揉捏时会泛起潮浪的红。

严越明暧昧地心动,仿佛四散的宋知雨在他眼睛里合拢完整,拼成一个可以被拥抱入怀的心上人。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走上去抱住宋知雨的。

宋知雨牵着他,一前一后的,像教他跋山涉水,躺进被褥,像教他夫妻合欢。

他一直一直是个好哥哥。他教会这个幼稚顽劣的弟弟很多。

兄弟,兄弟。原来是这样子的。

严越明或许爱宋知雨,但是宋知雨珍爱他。

他会为这个坏弟弟考虑更多,知道他什么时候需要性,什么时候需要吻,什么时候需要摆正他人生的倒影,什么时候需要变成真正的严越明。

严越明只觉得一切都像梦,宋知雨的眼睛让他做梦。

宋知雨拱在他胸口,观察他嘴角的笑,轻声说:“我们不吵了,没什么好吵的。严越明,开心一点,我受不了你哭。”

严越明脸色微红:“谁哭了!......我没哭。”他抱紧宋知雨,说话时胸腔震动,“我好高兴。”

宋知雨笑着点点他的下巴,逗孩子似的:“我后面还难受,今天不能弄了。”他温存地看着严越明,哄他:“我用手好吗?你要是喜欢,嘴,或者腿也可以。”

严越明心里涌起一阵吃错药片般的怪异,喉咙哽住,翻坐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怎么了?”

宋知雨说:“我没怎么啊。”

严越明说不出那种奇怪,他直觉不对劲,只是说:“你不是这样的。”

“你说的,要回到以前,你要我像以前那么喜欢你,我们还和以前一样。我们现在这样,就是和以前一样啊。”宋知雨自顾自地说:“等我回国,你可以来我家,一个月两三次差不多了吧......我也还得上班,我工作很忙......你不能来得太勤,你的女朋友会发现的。”

宋知雨还没说完,就被严越明抓着肩膀从被窝里剥出来,两肩瘦削,站着时没发现这浴衣太大,现在看来,宽大的浴衣罩在他身上,宋知雨倒像个身量未足的年轻男孩儿了。

“你在说什么?!宋知雨,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严越明目眦欲裂地看着他。

“知道,偷情。”

“严越明,你五年前那天晚上,说要给我买一幢房子,要我每个月等你回来。现在不要你出房子啦。”宋知雨体贴地说,“你来我家,我会陪你睡觉,我还会给你做饭。你不是抱怨我没给你做过饭吗?其实我给你做过饭,蛮多次,你一次都没吃。不吃也没关系,我们叫外卖好了。”

宋知雨的细白手指抚上严越明轮廓深秀的侧脸,眼神温情无限,若是严越明的爱有一分,宋知雨的爱必有三分,所以他曾经说过,严越明在他这里绝对不会吃亏。“我希望你快快乐乐。”

快快乐乐。

我的快乐就是和你偷情吗?

严越明嘴唇嗫嚅着说不出话来,从头顶到脚趾,他好像被横刀劈断了,灌进水银,淌过火和碱,被宋知雨的话烧到面目全非,“宋知雨,你杀了我吧。”他闭目喘息,却只能重复,“你杀了我吧。”

严越明跌跌撞撞爬到柜子旁,里面一整套餐具,刀叉俱全,他拖尸一样拖过来,掷在两人之间,银色刀器泛着雪一样的冷光。

他颤抖地牵着宋知雨的手,“你看看,你割腕用的哪种刀。给我也来一刀吧。你不怕疼,我也不怕疼。我之前不是说我不要热恋期吗?有了,宋知雨,我的热恋期是你。要是死在今天这间房里,不算我死于非命,只能算十九岁的严越明殉情。”

宋知雨看着满盒的刀光凛冽,摇了摇头,“严越明,很疼的。我们不玩这个,我们玩别的。”

严越明笑出眼泪:“别啊,就玩这个,你选刀吧。”

宋知雨看了他半晌,还是摇摇头,“我不选。我想睡觉了。”

严越明用头抵着他的额头,“不许睡觉。要丈夫还是要一具尸体,你自己选。”

严越明哄他:“要我死吗?”

宋知雨立刻摇头。

严越明笑了:“那你就是要丈夫。”

原来这就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项,宋知雨没有其他选择余地。

严越明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条项链,拽断细银链,那枚在印象中早已做旧的帕托石戒指静静躺在严越明的掌心,穿过他的姻缘线,好像被谁打了一枚死结。

“我们结婚。不是要你做我情人,我们之间不会有其他人。我们去登记结婚。”严越明捧着心许诺,“我会让律师在财产分配上向你作出最大程度的倾斜,你是安全的,宋知雨,你跟我结婚,没有任何风险。”

宋知雨看着那枚戒指出神,才想起来,自己和严越明是曾经做过一厢情愿的夫妻的。很短,也就是突尼斯的一个黄昏加一个夜晚。

宋知雨心想,这不是安全,安全是不用担心被困在一间公寓里等一个按月归来只为了做爱的人,不用担心他会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用那些词汇嘲笑我,不用担心他带着女人的香水味和吻甚至是体液对我甜言蜜语,不用担心我会因为他随随便便的情话而一厢情愿地以为相爱。

宋知雨不敢说他已经不相信严越明漂亮鲜红嘴唇里说出的情和爱。

“那你要怎么样?你说。所有的附加条件我都会让他们以合同条款的形式确认,我都答应!”

宋知雨只是小声问:“我还会站在雨里等你和别人接吻结束,等你谈情说爱后回家和我上床,等你在应付女友的空档里带我去开房,等你带着别人的唇印请我喝牛奶,如果你心血来潮,会把我送给你的朋友尝尝味道吗?”

严越明抓着宋知雨冰冷的手:“不会的!再也不会了!我喜欢你,别人看你一眼我都要疯,我怎么会那么做!”

宋知雨更小声说:“可是你之前就是那么做的,你之前也说喜欢我。为什么五年过去,就不一样了?”

所以宋知雨怎么相信严越明?

“而且你没有必要和我结婚。”宋知雨很体贴地为严越明考虑,“你应该和女人结婚,然后生小孩儿。我会陪着你,直到你厌倦我,开始觉得我不过如此,然后找别的玩具。”

严越明沉默了很久。

“宋知雨,你轻贱你自己,你也在轻贱我。”

严越明依然握着那枚戒指,最后一次说:“虽然这枚戒指很便宜,但是暂且当作求婚戒指吧。我爱你,宋知雨,你想不想嫁给我?”

宋知雨隐约地意识到,严越明的吐字郑重,用词斟酌,他是有在认真考虑这件事情的。

但是他的身体记忆远快于他思考的速度,严越明的嘴唇里吐出的爱字让他浑身发麻,像是吸食鸦片一样飘飘欲仙,但是他也知道余劲多难捱,那是要人命的。所以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轻轻地摇了摇头。

严越明看着宋知雨无辜无措的眼睛,他在他颤动的眼睫里看到他们的曾经,少年迟来的心动,少年错误的献祭。

严越明承认了,对于宋知雨来说,他没有健康轻松的爱,他只有荆棘密布、刀戟相向、流着毒火的爱。

严越明挥手扔出那枚戒指,那枚廉价的戒指在月光下闪过一泓转瞬即逝的光,隐没在漫漫雪地里。

宋知雨仰颈张望着,讷讷的。山间的雪下得那么快,密密麻麻如同春蚕的器,把一切都啃噬干净了。

严越明脱力地靠在墙上,半张脸藏在月亮的阴影里,没有表情地看着宋知雨。

“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弥补,我总是拆东墙补西墙,最后却捉襟见肘。”

“宋知雨,我输了。我赢不回你。”

“我对你发疯,是因为我害怕。现在你不用怕了。”

“只是我明天送你回去,年三十的,太凄清。”

最后的最后,严越明只是怕宋知雨觉得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