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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友情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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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定了樊主任之后,我又安抚了一下场子里面的众多客人,让贾义把刚买的那些水和西瓜全部分了下去,一场闹剧这算是彻底结束。

我坐在沙发上,想了想心里还是有些不安,于是把地儿喊过来问道:地儿,这段时间你在场子里头呆的多,你以前看到过那两个人没有?认得吗?

不认得,不过这几天确实是来玩了几次。好像听谁说那个女的是从广东那边回来的吧。前几天说话一直就是这样轻狂,不晓得自己三大四大,也弄不清楚到底是个什么来头唦。

哦,你去里面娄姐住的那个房里把枪给我拿出来,随便找件衣服包好就可以了。这个婆娘蛮屌,她只怕等下还要叫人过来扯皮的。

那要不要给险儿他们打个电话?

不用了,反正他们等下也要来喊我们去打球的。怕什么,未必这两个草包还调得起好大的皮啊?

好。

片刻之后,地儿用一件T恤把枪包在里面递给了我,我接过来,顺手放在了屁股后面的沙发上。

元伯他们又卖水回来,分给了开始没有水的人,我喝着可乐,顺便也交代了元伯他们一声:你们去到里面把家伙拿出来,放到柜台里,小心点。不要让客人看到,等下只怕还有事要搞。

钦哥,要不要还喊人啊。胡玮现在应该是和张飞他们几个在一起,打个电话就来了。贾义问道。

不用,够了。我在这里还镇不住场子啊?一定要胡玮?我故意开贾义的玩笑。

贾义脸一下就红了:不是的,我是说

好了,开玩笑的。没事,我先睡一觉。你和小黑坐在门口去,看着外面点,如果来人了就喊。

好!

我料的没有错。

本来已经和险儿他们约好了,等下班的时候,过来叫我们去打球。结果,没有等到险儿,我却等到了一伙找麻烦的人。

当时我正在吃着一片冰西瓜,元伯从坐在门口的位置上一下站了起来,快步走到我身边,低下头悄悄说:钦哥,来人了,有十几个的样子。是车站的羊胡子他们。

我本来已经把手放在背后的枪上面,准备提家伙出去的。

一听到是羊胡子,我顿时就松开了抓着枪柄的手,连站都懒得站了。

之前那一男一女太陌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所以我有些担心万一遇到个不知道轻重的蠢货,反而会搞出大事。但现在既然来的是九镇道上的人,那就真的无所谓了。

羊胡子,我还真的没哪只眼睛看得上他。

地儿,你和他们出去看下,是羊胡子。我懒得去了,去了还啰啰嗦嗦说半天。你直接点,给面子就好说,不懂味就直接翻脸。

哦,走。

地儿和元伯,贾义他们几个去柜台把家伙拿了,悄悄从柜台前面的小门走了出去。赌徒们都在全神贯注的玩着,谁也没有注意到。

我就是操心命。

明明知道不会有大问题,但是看着地儿三人出门,却又无缘无故地感觉有点不放心,于是干脆把枪别到裤腰里,起身来到了柜台前的门口。

娄姐见状,赶紧一脸紧张的凑过来问我:小钦,不会出事吧?

放心,娄姐,出不了事,是羊胡子他们。

透过玻璃门,我看见地儿几个迎着羊胡子走了过去,羊胡子身边神情激动的一对男女,正是之前被我们打了一顿的家伙,隔着好远,两个人就指着地儿他们,鬼喊鬼叫了起来。

羊胡子后面,顿时就有几个从没见过面的陌生小子,拎起手里的刀棒往前冲,看得我心里一紧,幸好羊胡子也马上就大喊着制止了。

接下来,两帮人走到了一切,我看见羊胡子和地儿两个人,一个面红耳赤,一个指手画脚,好像在争吵着什么,双方的声音越来越大,隐隐约约有几句对骂都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吵了几句之后,羊胡子轻轻推了地儿一下,绕过地儿,似乎想要带着人来场子里,地儿马上将手里铁棍抬起,指向了羊胡子,在他的带领下,双方人马手里的家伙也都纷纷举了起来。

我走到前门,把门打开了一点缝隙,一开门就听见羊胡子带点九镇附近一个乡下的口音在说道:地儿,不是什么不给你面子,我姐妹被打成这个样子了,胡钦怎么也要出来说句话。地儿,原本我来也不是找你和胡钦的麻烦,我姐妹才回来,不认得你们,我们就算哒。但是今天惹起事来的那个鸡巴,我一定要找到。不然我下不得这个面子。

羊胡子,不是我看不起你,惹事的是哪个你打听清楚了吗?你真有种,就动他一下试试看唦。地儿的回答也很干脆,没留一点情面。

试就试!英姐,杨哥,老子去抓人!

一个根本就没有在九镇见过的红毛小子,提着手上的西瓜刀,大叫着从人群里面跑了出来,动作之快,羊胡子连拉都没来得及拉住,只得赶紧双手一张,连喝带喊死死拦住了自己身后也想要跟着冲的其他人。

但是红毛小子毕竟还是冲破了羊胡子和地儿的双重阻拦。

看着他越来越近的身影,我摸了摸别在裤腰上的手枪,弯下腰去顺手拿起了一把放在门边的木凳子,身子一侧,站在了门旁边的帘布后面。

一股又潮又闷的热空气从打开的门缝外面疯狂涌入,驱散了屋内空调制造出的几许凉爽,在扑面而来的酷热当中,人还没有出现,一道嚣张跋扈的喝骂声就在我耳边响了起来:是哪个杂种刚刚敢和我英姐

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他说话的时候,一只手举着刀,人已经走了进来。他的脑袋刚刚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的凳子也就方方正正的砸在了他的脑袋上。

然后,这个红毛小子就笔直的躺了下去。

羊胡子,我来哒。你要我说什么?对不起啊?

一掌将门推开,同时把手上的凳子用力向羊胡子那边扔了过去,嘭的一声,砸在水泥地面上,发出了很大的声音。

我边说边向着众人走了过去,将那件包着枪的T恤衫搭在了左臂弯。。

羊胡子看见我,脸色瞬间变幻,勉强堆起了一丝笑意:钦哥来哒啊。我想和你把事情说清白,地哥不让我进去。

当然不让你进去啊,你带这么多人,进去把我打死了怎么办?沿着地儿和贾义他们给我让开的同道,我走到了羊胡子他们的对面。

弟兄,就是这个狗杂种打得我,我日你妈!开始被鲁凯他们打的那个女孩一看见我,就像看见了杀父仇人一样的异常激动,就要往前面冲。

听她的口气,应该是羊胡子以前的结拜姐妹。

女孩冲得很快,但是羊胡子用更快的速度把她扯住了。

我实在是懒得给羊胡子一点面子了,本来我对他没有太大的恶感,但是他的这个结拜姐妹确实是让我倒足了胃口。

我一直喜欢安静,斯文的女人。

所以,我很难以忍受的一点就是女人没有女人样,比男人还粗俗,这种厌恶仅次于我讨厌男人不像男人。

我干脆直接走到了那个女孩面前,当羊胡子他们还对我的意图揣摩不定的时候,我猛然抬起右手,非常用力的一巴掌摔了过去,啪的一声脆响,打在了那个女孩的脸上。

包括地儿贾义他们在内,全场没有一个人想到我会突然动手打人,我的手都放下来了,羊胡子他们都还是傻乎乎的呆望着我。

你个臭婊子,你是不是想死在这里?

我的喝骂声中,羊胡子的脸唰地一下白了。

我操你妈!

他那边有几个人同时喊了起来,几把刀举着就想要冲过来砍我。

我稍微往后退了一步,一把将盖在胳臂上的T恤扯了下来,毫不犹豫抬起手中枪管对准了前面的那帮人:来啊!来啊!羊胡子,你个狗杂种,给你脸你不要脸!你今天想怎么搞?带这么多人来这里你是什么意思?和我搞还是和三哥搞?还是和廖老板搞?我捅你娘,你个乡巴佬!不晓得三大还是四大,老子今天就要你给老子矮在这里!

羊胡子和他的兄弟们就像是被突然点了穴道一样,定在了原地,他们应该完全没有想到,光天化日之下,我居然会把枪拿出来。

我抬起左手,对着那个呆若木鸡的女人翻来覆去又狠抽了好几个巴掌。

胡钦,一条街上的,你是不是一点面子不给,要把事搞这么大?羊胡子终于开口了。

羊胡子,老子日你的娘!老子把事搞大!你的人在老子场子里闹事,你还老子把事搞大!这里是哪个的场子啊?老子问你!你居然也敢来这里闹事!你只怕脑袋不清白了吧?这么个婊子,你还拿她当宝,不得了了是吗?我最后给你说一句,老子现在就进去,一分钟之内,你要是还不走,老子今天就办死你个杂种。你信不信?今后你们哪个瞎眼睛的小麻皮敢动樊主任一下!羊胡子,我告诉你,你就莫在九镇混了,老子天天喊兄弟去你的场子给你捧场。你看我们哪个玩得赢?给老子滚!还有这个臭婊子,你今后莫让我看见,下次再让我看见你,老子断你一只手!

说完,我看都不看羊胡子,把枪收起来转身就和地儿几个一起走进了场子里面。

那天,在我的坚持之下,我和险儿几个亲自送樊主任回去,樊主任很是感动。

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迈出了融洽的第一步。

对于老人或者儿童而言,九镇的夏天是个地狱。

每年夏季超过四十度的高温差不多有一两个星期左右,而且除了温度很高之外,湿气也非常重。酷热的温度与氤氲的湿气配合无边,整个九镇就像是被放进了一个大大的蒸笼,蒸得人头昏脑涨,四肢无力。九镇地区的人民嗜好吃辣椒也正是因为如此,如果不借助外力把体内的汗液加速排解出来,而只是一味坐着吹空调电扇的话,很容易就会得热伤风。

但是对于正值青春,活力无限的年轻一辈来说,夏天却也有着夏天的乐趣。

比如我们兄弟消暑的最佳方案就是等到每天傍晚,太阳已经开始西沉的时候,去痛痛快快打一场球,让身上的汗就像是水一样的滴下来,把每个毛孔里的热气都散发得一干二净。

然后,兄弟几个找家味道不错的街边排挡,把湿透的衣物往旁边的椅子上一放,打着赤膊大马金刀的坐下来,点上几个爱吃的口味菜。重点是一定要有一份又辣又烫,下面还用炉子熬着的小火锅,辣的全身流汗,两眼发昏了,再猛灌几大口冰啤酒,酒一定要冰到瓶子刚拿出冰箱之后,遇到热空气马上就会出现一层细水珠的程度才算是爽。

就这样边吃边聊,慢慢的也就夜深了,回到家大桶凉水一淋,酣畅淋漓的洗个澡,往床上一倒,立马就是个又香又甜的好觉。

到现在为止,我都非常非常的怀念这种生活,只可惜时光已逝,物是人非,机会已经不多了。

那天我们也是一样。

送完樊主任回家之后,我们几兄弟一起去了九镇地税所的院子里面和每天的那些老球友打球。我还记得当天,自己的手感并不是太好,每每突破都找不到平时的节奏,就连空蓝都很是投丢了一些。

不过,毕竟还是打得气喘吁吁,出了一身舒爽的大汗。

打完球,我们按着老习惯去了相熟的红军大排档,坐下来开始吃喝。

吃到一半的时候,我想在随身的小包里面掏烟,这才发觉自己的手机和随身的小包都忘记在了啤酒机场子里面。

本来这种事情,通常都有胡玮贾义等这些小弟们去给我跑腿,并不用我自己费力。可那天偏偏鬼使神差的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我让小二爷给了我场子的钥匙,决定自己去拿。

结果这一去,我就再也没能回得来。

吃排挡的地方就在十字路口,啤酒机室则位于十字路口旁边的商贸城里面。两者相隔并不远,顶多也就两三百米的样子。

我连T恤都没有拿,就打着个赤膊,在旁边经常光顾的一个烟酒摊上赊了包槟榔,边走边嚼,边和周围相熟的朋友打着招呼。这样的情况,是我人生中无数个平凡的日子里面最为平凡不过的一晚,我绝对无法想到会出什么事。

但它却偏偏出事了。

我只能说,人生真的是大起大落,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实在太刺激了。

因为离场子里面更近,所以我走的是商贸城的后门。后门前有一个三四米,供汽车出入的斜坡,这里是没有安装路灯的。只有旁边一家买小食品的店子里面的日光灯照着,但日光灯的瓦数也并不高,它提供的亮度最多也只能照到后门前的那个斜坡,却照不到周围的其他地方。

我刚走到斜坡上的时候,突然凭空响起了一个尖锐的女人叫喊:就是他!砍!

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在我的斜后方响起,一切都发生得太快,我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降临,甚至还猪一样的停下脚步,下意识扭过头对着斜坡旁边那些黑暗的地方看了过去。

还没等我的头完全扭过去看清楚到底是什么情况的时候,我感觉到自己赤裸的后背上突然一紧,顿时传来了一阵火辣辣的剧痛

当那一刀从上往下劈在我后背上面的时候,伴随着一种撕裂般的痛苦,我甚至感觉到了冰冷的刀锋从我背后两条肌肉中间飞快划过去的感觉。

直到那一瞬间,我才算是明白过来了,我他妈被人砍了!

而且,更神奇的是,在这样的百忙之间,我居然还一眼就从人群里面认出了白天那个叫做英姐的年轻小泼妇。

我是一个有着极佳判断力的人,这不是吹牛,而是经历了无数次生死关头之后才能得出来的自信。

那天,我天生的敏锐判断力救了我的命被砍之后,我并没有向前跑。

我知道如果自己向前跑了,今天就百分之百躲不过这些人的追杀。因为前方是商贸城,而此时此刻商贸城内的所有商家都早就下班了,那里已经成为了一个远离人群,一片漆黑的死地。

不管我被砍成什么样子,不管我的呼喊求救声有多么巨大,我的兄弟们都绝对不可能听见。

那样的话,我注定是必死无疑。

当时我脑海里面仅有的一个念头就是:回去,无论如何都要回去,哪怕是榨干身体里面的最后一丝力气,我都要回到兄弟们的身边。

这才是唯一安全的选择。

所以,几乎是在那把刀还没完全脱离我的后背之时,我就闪电般的做了一件事。

我猛地向前飞快的跨了两步之后,转过身向斜后方一个反跑,顺着斜坡从上往下冲到了他们的人堆里面。

五个人!

五个拿着明晃晃的砍刀和铁棍的人!

那个叫英姐的泼妇就站在人堆最中央,面目狰狞,大声的叫喊着什么

没有一个人想到,我居然敢反身冲着他们跑过来,所有人都短暂地呆滞犹豫了一下。借着这个机会,就像打球的时候扛着人上篮一样,我用尽全力将身体靠在了挡在前方的两个人胸膛上,猛然发力将他们撞开,穿过人缝,往大街上跑了过去。

在即将冲过人群的最后时刻,我也还是付出了代价,回过神的对手们纷纷扬起手中家伙,劈头盖脑冲着我招呼了过来。

我的肩膀和手臂上分别被砍中了,不过因为全力冲刺的关系,那两刀只是顺着皮肉掠过,并不算重。起码,比起我跑进商贸城内将会付出的那种代价要小得太多了。

别让他跑了!砍死他!

背后响起的无数喝骂和脚步声吓得我恨不能多长两条腿就好,不敢再有丝毫其他多余动作,一鼓作气对着红军大排档跑了过去:武昇!快点过来帮忙啊!

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喊武昇的名字,但是就是无缘无故的喊了。

路两边乘凉的,吃宵夜的,打麻将的,散步的,人们纷纷恐惧万分的尖叫着四处躲避。

后面那帮人中也不知道是谁突然变聪明了,居然把手里的铁棍对着我就扔了过来,珰的一声,铁棍绞在了我的两条腿之间。绊得我一个趔趄,整个人直接向前翻了下去。

手臂上刚刚砍出来的那条刀口,被粗糙的水泥地面蹭得翻开了更大的口子,我亲眼看着鲜血从里面汩汩流淌了出来。

当刀和棍纷纷落在了自己身上的时候,我反倒不觉得疼了。

躺在坚硬的地面上,我用双手紧紧抱着头,把膝盖弯到胸膛上面,尽可能的遮挡住了重要部位。当时,我的心里只是在想一件事:千万不要死!千万不要死!千万千万不要死!

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迷糊糊的我突然又听见了英姐有些仓惶的大喊声:走走走走!

然后,就像是雨点般落在我身上的刀棍一下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飞快跑走的连串脚步响动。

我把手从脑袋上松开,挣扎着将脑袋抬起,透过眼睛前面流淌而下的血帘,我模模糊糊看见了无数人影正对着这边狂奔而来,其中跑在最前面的那两道熟悉身影。

那是

那是地儿和险儿!

我努力的想让自己坐起来,不要在兄弟们面前太过丢脸。但是手刚撑在地面一用力,就马上传来了一股剧痛,痛得我浑身一软,整个人又再次往地面摔了下去。

没有预料中的疼痛,我的脑袋反而摔在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上面。

险儿,你们他妈了个逼先别追!送他去医院!

小二爷声嘶力竭的怒吼声在离我耳边很近的地方响起,黏糊糊的血从额头上不断流过眼睛,弄得我很不舒服。我努力睁开了被鲜血模糊的双眼,这才发现,原来此时此刻,自己已经被小二爷和武晟紧紧抱在了怀里。

三双眼睛对视的那一刻,我情不自禁地朝着他们笑了起来:来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