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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螺蛳壳里做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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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细捡起了面前桌子上的几块碎玻璃,再取过了两个杯子,头也不抬的一边倒酒,一边说:

怎么搞?我能怎么搞?和尚大哥,你是江湖前辈,起起落落生生死死,你见得多了。我当后生晚辈的,想请教你一句,你是我胡钦的话,你该怎么搞?

无依无靠,进退不得,我而今就像是站在一根钢丝上头,走错一步,粉身碎骨。之前我兄弟小二爷的那件事,你肯定也晓得了。前面有死对头刀刀要命,后面有大佬供我吃供我喝,现在遇上事了,自然刀山火海也只有逼着往上冲。方五想办我,莫之亮想办我,金子军想办我,你想办我,就连他妈的九镇,也还有一堆堆的人想办我。和尚哥,你说,我能怎么搞?

酒已经倒满,和尚却始终没有作声,我自己端起一杯,把另一杯送到了和尚跟前:

来,和尚大哥,我敬你!把这杯酒先喝了。说不定这就是我们两个人的送行酒,喝了这一杯,再喝就是二十年后投胎,再世为人的时候哒。

和尚把手放在了酒杯上,却并没有举起,我也不管他,仰头一口饮尽杯中酒,说:

方五和你不同,我想办你和尚,你和尚想打我胡钦,无非都是为了一个钱字。但是方五我们之间有刀剑之仇,他被我打过一枪,莫之亮的腿也是我胡钦废的,我胡钦之所以打流也是他莫之亮逼的。我和他们两个之间,必须要死一方,斩草除根,不死不休。我不怕他们,最多也就是个手底下见真章的事。当年我废得了他们,而今也还是一样。但是,这种关头,你和尚不应该插进来,一日三杀,出手就是要我们三兄弟的命,如果不是运气好,今天都没得机会坐在这里和你聊了。和尚,别个都说你没用,怎么到了我这里,你就这么高明的手段呢?九镇有句话老话,会咬人的狗不叫。比起你来,方五莫之亮不算什么,我怕的是你这个不作声的角色啊。

既然你和尚站错了队,绑上了金子军皮财鱼,要和我们作对。那我也没得办法了,我只有先下手为强,与其等你什么时候再下阴刀,不如我先来。我怎么搞?很简单,就在这个包厢里弄死你,出了包厢,我再弄死陈蒿。连夜跑路,跑得掉算我命大;万一跑不掉,杀人偿命,天公地道,我也没二话讲。不过,江湖上都晓得,关门局是你和尚的局,是金子军皮财鱼给你的一碗饭,凭你们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只要陈蒿一死,金子军皮财鱼你们所有人,一个都走不脱。以陈蒿他爹的手段,不把你们杀个一干二净,老子不姓胡!当然,我也没好处,我也完了。但我不这么搞也没得法,就算不死在金子军手上,廖老板发火了,我也不好过。就这么搞,也只有这么搞。我胡钦胆子小,要我死,黄泉路上孤孤单单的我怕鬼,那就不如多拉几个作伴的,死也死得热闹。和尚大哥,你觉得我说得对不对?

和尚眼也不眨一下的看着我,似乎意识到了我并没有半点玩闹恐吓之意,好不容易张开嘴,语气极为沉重的缓缓说道:

胡钦,你也说了,我们没得大仇,出来混求财不求气,无非为个钱字而已,真要做这么绝?没得道理讲?

人在我手里,刀在我手边,这个道理,够不够?够,就喝了这杯酒。

和尚默然半晌之后,终于手臂一抬,将手中酒一干而尽。

和尚,这杯酒喝得好,你不喝,那今天就到此为止,其它也真没什么好说的了。不管你服不服气,怎么打算,我都不管。对于你来说,我而今就是一坨嚼过的口香糖,你吃也不是,打也不是,想踩两脚都怕粘在鞋上,就连看到都觉得恶心。但我就是缠上你哒,没得法。所以,我建议你接下来仔仔细细,好生听一听我的另外一个想法。

而今妖风四起,皮财鱼和廖老板两只大脚板之间埋了这么多年的火药桶,秦明一死现在也就等于是炸了。关长山和李杰等了这么多年他们想要搞什么?阿字又是哪个,你比我更清楚,我就不多讲了。说实话,现在天下大乱,不管是对你,还是对我,我们这种当小弟的都没什么辗转腾挪的余地,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是必然,这个,你同不同意?不用再摆架子,要谈我们就好生谈。

和尚略微思考一下之后,点了点头。

那好,你帮着金子军出力拼老命,而今就只有两个可能,第一,我胡钦打赢了,方五莫之亮必死无疑,没得其他可能性。金子军肯定也不好受,但是凭我伤不了他太多元气,他还是过他大哥的日子,今后就看廖光惠自己怎么收拾他。至于你和尚,就算不死,你觉得还有意思吗?还能苟延残喘,做点养家糊口的小生意吗?绝不可能!赌场生意我无论如何都要定了,就算是自伤八百,我也绝对不会给你和尚留下一个场子,你信不信?

和尚又点了点头。

第二,你们打赢了,我胡钦输。皮财鱼如日中天,金子军水涨船高,方五莫之亮东山再起,你呢?你有什么?你得到了什么?狗卵没有!最好的状况,你和尚也还是和尚,还是只能吃金子军碗边上掉下来的几口剩饭。和尚,你几十岁的人,也是个正儿八经老江湖了,我就问你一句,你求什么?一直以来,莫要讲别人,就算是我,我也以为你不是个东西,见风使舵,墙头草几边倒。你背着这么大骂名,忍辱负重几十年,到处被人欺负看不起。这个日子,你过得不腻吗?凭你和尚的脑壳,你的城府,你未必就真的这么心甘情愿到处给人当马仔?

这一次,和尚脸色变幻不休,却始终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我伸手又扯了两张纸巾,摁住还在冒血的伤口之后,继续说道:

和尚哥,这个问题你不需要回答,你心里清楚,我也明白。我就说个提议,你听听看。明天开始,你和尚的生意就算完了,不仅是你的生意,我还要打金子军,打疼他,打死他。从今以后,这个市里,就再也没得什么金子军的场子和你和尚的场子,只有我胡钦与和尚一起开的场子,所有利润五五分成,甚至今后你的门路我不管,我的任何生意,你和尚只要愿意,都可以占两成股,包括廖老板分给我的项目。总而言之一句话,我胡钦就和你绑在一起过日子了,有我一碗饭吃,就不会让你喝粥。这个态度怎么样?听起来爽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