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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沈恪穿的是家居服,家居服的优点之一就是宽松舒适,易穿易脱。上衣没有纽扣,裤子没有腰带。

唐晚晚真没觉得用力,她真的就是轻轻那么一拽。

裤子被她拽了下来。

“???”噗通,她一脸懵逼地拽着裤子跌坐在地上。

大花裤衩。好花。好红。

咦诶??

“沈恪。你那里长了一枝红玫瑰。”

沈恪:“……”

手捧一大束红玫瑰,尾随唐晚晚走过来的张宗正:“…………?”

哐当哐当,一辆装着废旧机器的小破面包车开过来。

??!!!

赵猛一个急刹车,撞在树墩上。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就入v啦,三更字数1.2w,鞠躬感谢,希望还能看到你们。比心。

给下篇文求个预收,点进作者专栏可见(*≧▽≦*)

*

1.《我活到现在全凭一口气吊着》

夏桑桑穿书了,穿成了书里的恶毒女配,别人的女配恶毒归恶毒,起码年轻貌美。夏桑桑就不一样了,她穿成的是一个年老体迈的恶毒老太太。

穿进来的时候,原身哎呀一声倒在一辆车前,意欲碰瓷。

夏桑桑:??我曹尼玛!!!

【穿书沙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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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别破案了,破我吧》

前辈们告诉姜月,不要理那个男人,更不要和他说话。他是个危险人物,一旦有人和他搭上话,这人就会踏入地狱之门,坠落深渊。

姜月很“幸运”,第一次一个人出外勤就遇上了他。

男人屁股一沉,在她面前坐下:“别他妈破案了,破我吧。”

天不怕地不怕的姜月看着他,憋半天,吐出一个字:“呸。”

人设:属性不明神经病vs根正苗红小警花

*

[地雷]:长相欢

[营养液]:长相欢x10;zz x5;子陌子曰x5;daydayup x1

第16章 (一更)

难忘的一天。

我还是小学生的时候, 能魂穿到今天一日游就好了。

可以把今天的经历写进作文里, 再也不用发愁命题作文《难忘的一天》写什么了。

——《挖掘机性能记录本》

唐晚晚手头负责的项目今天结束, 车间有台废弃机器准备出手卖掉。她看上了这台机器的机轴, 花钱把机器买下来准备拆零散改装着玩。

机器虽然不是太大, 但凭她的摩托车带不到家。

赵猛开了辆面包车,自告奋勇运送机器。

今天七夕,张宗正把工作放在一边, 买了一束红玫瑰,早早等在幸福里小区, 打算借着今天的节日气氛,把他和唐晚晚的关系确定下来。

张宗正一身黑色高订西服,衬得身材格外挺拔。手里捧着一束鲜艳的红玫瑰站在夕阳里, 花美人帅,非常惹人注意。

他顶着众人检阅的目光,在9号楼前等了二十多分钟。

终于等来了唐晚晚,他挺直脊背,调了个弧度最好看的微笑。

然而——

唐晚晚骑着拉风的摩托车, “轰”地从他跟前飞驰而过,压根没看见他。

非但没看见他, 还甩了他一嘴尾气。

张宗正:“……”

不过说真的, 她这个型号的摩托车为什么不被禁止上路?

张宗正皱紧眉头,手捧玫瑰跟过去。

刚走到9号楼单元门口,就看见了刺激的一幕。眼球掉地。

随即听到“咚”一声闷响,一辆小破面包车撞上了一截树墩。

于是, 男人甲乙丙在这一历史时刻汇聚一堂。各怀心思,各自沉默。

唐晚晚俨然盯档猫成精,坐在地上仰脸研究了半天,终于弄明白了这枝突如其来的红玫瑰是怎么回事。

她默默站起来,顺便把裤子给沈恪提上去。

“呵呵呵。”唐晚晚拍了拍沈恪的裤腰,尬笑道,“幸好你的大裤衩腰带紧。呵呵呵。”

沈恪:“……”

不知是该庆幸自己穿了条大裤衩,还是该后悔为什么要穿。如果里面什么也不穿——

咯噔。

唐晚晚拍在裤腰上的那一掌太用力,把他别在大裤衩腰上的玫瑰震秃噜掉。

带刺的红玫瑰顺着大腿一路磕磕碰碰,掉出裤管,滚到地上。

唐晚晚:“?”

沈恪:“……”

楼道口装着玻璃门,张宗正离得近,他这个角度,把门内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甚至能看到那枝玫瑰上的露水。

他看看地上的那枝红玫瑰,再低头看看自己手里这捧红艳艳的名贵玫瑰,顿时觉得黯然失色。

我拿的不是玫瑰,是寂寞。

赵猛没有看见后续这一幕,因为他现在正被小区里的大爷大妈们围殴。

他撞的这个树墩不是普通的树墩,它是小区的福地,夏可纳凉吃瓜,冬可堆雪人登高,春秋可下棋打牌。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个树墩是承载全小区老幼的快乐寄托,居然被赵猛给撞了。

还好只是撞歪一点点,没有连根拔起。

赵猛挨了一顿揍,又是道歉又是挪车,差点给树墩下跪赔罪,终于获得大爷大妈们的谅解。

闹剧总算结束,赵猛捂着脑袋上的包往楼道口走,和手捧玫瑰花的张宗正撞在了一起。

“瞅啥瞅?一边待着去。”赵猛暴躁地吼了张宗正一声,很显然,把他当成看热闹的人了,“没见过大花裤衩?”

穿的人模狗样,拿着玫瑰花不回家看自己女人,跑这来看老大扒男人裤子。赵猛想,如果老大这件事传出去,肯定是拿玫瑰花这个男人干的,他非得找这个男人算账不可。

张宗正瞥他一眼:“……”

赵猛瞪回来,恶狠狠道:“不服?你爹揍你的时候,不是脱掉裤子再打屁股?”

他脑子乱中有序,很快给‘唐晚晚大庭广众之下扒沈恪裤子’找到了无可辩驳的理由——棍棒底下出孝子。因为记得唐晚晚说过,她是沈恪他爹。

张宗正:“……”

沈恪:“……”

唐晚晚:“……”

赵猛的嗓门太大,中气十足。他指着唐晚晚和沈恪,道:“她是我老大。她是那男的他爹。爹教训儿子,不行?”

唐晚晚脑壳疼。

好不容易把这件尬到天际的事翻篇,赵猛哪壶不开提哪壶,不提开水,提壶浇花呢你?!

且,从赵猛话里得知,她刚才的壮举,不仅被赵猛看见,还被张宗正瞧见。

行吧。

唐晚晚:“师父。他叫张宗正,我们认识。”

“蹬三轮的。”沈恪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他是你老大的约会对象。”

赵猛猛扭头,差点闪到脑袋,继而沉默。

有点转不过弯,他需要捋一捋逻辑。

张宗正手持玫瑰,喉咙发干。

一片死寂中,他终于说出酝酿已久的四个字:“七夕快乐。”

傍晚时分的太阳是金黄色的,洒在鲜红的玫瑰上,光芒耀眼。

不知是不是光线原因,唐晚晚看过去,觉得张宗正某个角度和一个人很像。但是她实在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

应该不是让她喜欢的人,不然她不会本能抗拒这种感觉。

很不舒服。想避开。

就像小时候,你缠着妈妈买了双漂亮的雨靴,天天盼着下雨。终于有一天下雨了,你穿上雨靴,却又怕被弄脏,突然就不想穿出去踩雨,你怕踩在污水里,雨靴会脏会烂会让你睡不着觉。非不得已穿出去,你也要想方设法地避开污泥雨水的地方。

又像你某天走夜路,在小胡同里被抢劫,再次走夜路时,你绝逼会避开这条小胡同。

唐晚晚现在就是这种心情,她想避开张宗正。身体每个毛孔都在拒绝。

张宗正拿着玫瑰向前递了递,微微一笑,重复了遍:“七夕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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